(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2日電)媒體報導,有海巡人員爆料稱赴中國禁令加嚴,質疑全面列管「接近戒嚴」。海巡署今天說,中國持續灰色侵擾,通盤檢討赴中申請管理機制,符合當前國安情勢並兼顧人員出國權益。
知新聞今天報導表示,近來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針對海巡人員赴中禁令加嚴,有海巡人員爆料,指過去僅限「涉密、涉安」人員禁止赴中觀光,但海巡內部近期下令,除「涉密、涉安」,其餘人員皆列為「涉兩岸人員」,質疑「接近戒嚴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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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海巡署透過新聞稿回應表示,今年6月23日前,僅列管部分人員赴中事宜,但考量中共灰色侵擾日益嚴重,為應當前國安情勢需要,兼顧人員出國權益,所以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4項第2款及第4款規定,增列「從事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人員」,但不包含士兵及一般工友職務人員。
同時,配合修正「海巡署及所屬機關(構)人員申請出國作業要點」。
海巡署說,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列管人員,現職及退離職未滿3年者,進入中國大陸地區應經申請,符合「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者,如探親、探病、奔喪、因公或轉機,得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向服務機關申請,並由政風單位初審,報送內政部審查許可後,仍得進入中國大陸地區。
另外,海巡機關士兵及一般工友職務人員,則依「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規定,由機關依上述事由審核赴中申請,但退離後即解除管制。
海巡署強調,中國持續透過心理戰、輿論戰及法律戰等灰色侵擾,試圖滲透台灣國安防線,國安風險遽升,海巡負責維護海防安全,已成為中國情蒐的重點目標,且從近期破獲之洩密案件可知,中國全面吸收海巡人員及情資,已無職務高低或涉密程度之差別。
海巡署說,通盤檢討赴中申請管理機制,符合當前國安情勢需要,也兼顧人員出國權益。(編輯:方沛清)114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