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3日電)洪姓男子113年5月間在台中捷運車廂內持刀隨機攻擊,造成「長髮哥」許男、呂姓少年受傷,一審判10年徒刑。後洪男與呂男達成和解,審酌洪男仍具殺人犯意,二審判9年9月。
台中捷運車廂去年5月21日發生隨機砍人案,20歲洪姓男子因不滿社會,想藉殺人讓社會看見自己,選在台北捷運鄭捷殺人案10週年動手,造成「長髮哥」許男、呂姓高中生受傷,檢方偵辦後依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嫌將洪男起訴。
台中地院一審審理後,去年12月間依殺人未遂等罪,判洪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台中高分院今天宣判,審酌洪男與呂男已達成和解。因洪男之前自白無殺人犯意,不過審酌他所持凶器種類以及攻擊的部位均為上半身、頭部,造成受害者重大傷害,確有殺人犯意,不採信他的說法。
二審依照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判決洪男有期徒刑9年9月。可上訴。(編輯:李淑華)114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