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發生一名10歲女童遭母親性交易對象性猥褻案,通報240天才安置,社會局長姚淑文回應惹議。民進黨議員林延鳳質疑,北市府派任姚淑文擔任富邦金控公股董事,姚產業經驗完全空白,是否因「護主有功」才獲得市長蔣萬安賞賜?姚淑文回應,社會局在公益事項能充分跟社會資源結合,富邦能發揮影響力推動公益福利是最好,她就是盡所能幫忙。
林延鳳於臉書指出,依過往慣例,北市府派任富邦金的官派董事須有財金與法律專業與經歷,都是由主計處長、法務局長與財政局長出任,但姚淑文卻只勾選一項「風險控管」,「產業經驗」欄位則是完全空白。她質疑,姚連幼兒安全與社會局的業務內容都控管不好,請問沒財金專業與經驗的姚淑文去擔任富邦金董事又能做什麼風險控管?更批是否只要是市長的親信,或因一連串案件「護主有功」,就能獲得蔣萬安的回報與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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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楊植斗今於議會質詢相關議題,財政局長胡曉嵐指出,北市府公股代表依規定每月是支領8500元,超過部分全入市庫。近期因中央金管會對公司治理評鑒重視ESG部分,議會也表達希望富邦金控發揮更多ESG相關功能。因此,今年6月12日改派社會局長擔任富邦金控董事。
姚淑文表示,社會局在公益事項上可以充分與社會資源結合,以富邦這樣的企業來說,未來若能發揮影響力,推動公益福利是最好的,她只是盡所能幫忙,目前也以董事身分出席過2次會議。
楊植斗認為,公務員須承擔那麼多額外業務,還要協助富邦,一個月多領8500元不為過,要澄清並未如外界傳言每個月爽領15萬元。
財政局透過新聞稿回應,議會一直要求市府必須讓富邦金控可以提供更多與北市有關的ESG回饋。富邦金控的部分,依金管會的規定,自本年度起,公司治理評鑑轉為ESG評鑑,金管會也要求公司的董事會的董事必須多元,適逢富邦金控今年6月12日股東會辦理董事換屆選舉,考量社會局可強化企業在ESG相關策略的執行與優化,同時也可強化市府和富邦在ESG的合作,爭取富邦金控在北市投入更多社福照顧資源,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故改派社會局長。
財政局強調,過去並非一定均由財政局、主計處、法務局首長擔任公股代表董事,亦曾有研考會主委、勞動局局長擔任的情形。另北市府派任富邦金控3席公股董事是由北市府公務人員兼任,兼職費每人每月限額8500元,超過限額部分及每年獲配之董事酬勞均已依規定繳入市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