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百貨台中中港店氣爆造成5人死亡38人受傷,台中市消防局證物鑑定發現,氣爆現場瓦斯感知器遭拆除,樓層的瓦斯總開關未關閉,台中地檢署11日傳喚11人,傍晚以10名被告,包含新光三越副理等5人,及負責裝潢拆除的協鑫公司陳姓實際負責人與下遊業者、工人,涉過失致死等3項罪名,諭知分別以10萬至60萬元交保,全案持續調查釐清。

台中地檢署11日發布新聞稿提到,檢方指揮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通知發包工程的新光三越公司、承攬室內裝修設計的工程公司及中下游拆除承包業者、施工人員共10名被告、1名證人到案說明。綜合現階段調查所得事證,專案小組初步認定本案疑因施工不慎導致天然氣主幹管線斷裂,氣體外洩蓄積後遇電動工具作動火花引燃天然氣造成氣爆。

檢方訊後認定10名被告涉刑法過失致死、過失傷害與公共危險罪嫌重大,訊後諭知新光三越滑姓副理60萬、吳姓課員40萬、新光三越台中店莊姓經理60萬、呂姓組長40萬及李姓班長30萬交保。承包工程的工程公司陳姓現場負責人30萬交保,拆除施工人員4人分別以10萬到15萬不等金額交保,10名被告都限制出境、出海,1名證人請回。

台中新光三越2月13日發生氣爆釀5死38傷,路過的澳門一家7口遭掉落物波及,祖父母當場罹難,2歲女童命危,由醫療包機轉送回澳門醫治,但不久後仍離世。檢方表示,全案仍將持續進行各項偵查作為,依偵查計畫排程調查取證,以完整釐清責任歸屬。至於媒體報導指稱現場的瓦斯感知器遭拆除、樓層的瓦斯總開關未關閉,中檢並未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