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一鮑魚前負責人鍾文智犯證券交易法、洗錢罪,刑期累計30年5月定讞 ,卻在最高法院宣判後失蹤。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29日)指出,他日前於立法院質詢司法院,免電子監控裁定書為何沒有公開上網後,司法院昨晚才將裁定上網,「這件天大醜聞水深的程度讓人不敢置信,請司法院出來面對。」
黃國昌表示,這周三的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他針對高等法院法官同意金融重犯鍾文智「增加保證金就不用不用電子監控」的裁定,為何沒有公開上網提出質疑,並要求司法院3天內應依規定公開。昨晚,司法院悄悄地將裁定上網,終於讓臭不可聞的違法亂紀,徹底現形。
黃國昌表示,令人萬萬沒想到,去年10月14日高院法官「命鍾文智2000萬加保就無庸延長其科技設備監控之期間」,是偷偷摸摸地違法硬幹,根本沒有依法作出裁定。一直到被他公開質疑後,才匆忙在昨天補做書面裁定,違法亂紀的程度,簡直讓人匪夷所思。
黃國昌因此要求,請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出來公開面對,我國的司法何時違法亂紀到這種程度?竟為了要縱放綠營權貴,由於民進黨立委為其修法脫罪不成,就改由司法院承接起重責大任,反正就是要讓判刑30年確定的鍾文智不用坐牢?
針對此事,另有媒體同樣以獨家報導揭露。而司法院今回應,經調查,該合議庭對於「命被告鍾文智加具2000萬保證金後,不再延長所施之科技監控」的內容,並未當庭向當事人宣示,也未製作正式裁定書、未送達檢察官、亦未公告,僅於去年10月14 日以審理單代替裁定,即逕片面通知辯護人辦理具保程序,遲至昨日始補行制作「略式裁定」公開,已與刑事訴訟法有關裁判宣示及裁判書制作的規定有違。
司法院表示,對合議庭違反前開程序,損及司法公正、透明形象,深感遺憾,並將針對法官是否涉有法官法第30條第2項第5款,違反辦案程序或職務規定,或有其他違失情形,啟動究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