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警察局宋姓警官為圖建案私利,涉將建設公司成員違規罰單,傳給轄區派出所所長、偵查佐等,要求指示製單員警抽白單以免罰,竹檢今天將宋姓警官等涉案員警共20人起訴。
起訴書說,宋姓警官將建設公司員工所收到的交通罰單,傳給某派出所李姓、吳姓所長以及張姓偵查佐、呂姓巡佐等人,要求指示共15名製單員警將逕行舉發單抽出,因而未把違規資料上傳、製開罰單,讓車主或駕駛人免於繳納交通違規罰鍰。
起訴書指出,宋姓警官為圖投資建案分潤、主動討好建商,協助建商員工違規免罰,導致交通違規取締作業的公平性陷入不公等質疑,也連帶影響派出所所長、巡佐等員警,嚴重敗壞官箴,建請新竹地方法院從重量刑,以正官箴。
起訴書說,李姓、吳姓所長、張姓偵查佐、呂姓巡佐從警服務多年,不以公平執法精神,卻將關說請託不當觀念傳遞予新進警察,但考量請託關說是舊時代思維與錯誤觀念,且犯後均坦承犯行,建請法院於以適當之刑。
起訴書表示,考量鄧姓員警等15人從警以來未有不良表現,且在審理中能自白認罪,建請法院從輕量從輕量刑,給予緩刑機會,以啟自新。
對此新竹市警察局透過文字表示,尊重偵查結果,對於遭起訴員警,依規定報請內政部警政署依法停職。
竹市警察局說,另針對逕行舉發單致生弊端部分檢討策進,去年12月4日起全面以電子化方式製發標示單,並建立專人審核機制,防制類似弊案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