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長照政策,將資源份配在中低失能者,而少投入重度失能者的「輕重不分」情形屢受批評。監委王幼玲今(19)日發出新聞稿指出,但實況是長照給支付服務集中在輕中度失能者,重度失能者使用涵蓋率的占比從3成,逐年下降至2成,且在失智症照護資源布建及家庭照顧者政策評估等面向,也都未盡周妥。監察院社會福利及環境衛生委員會於12月18日審查通過監委王幼玲提出的調查報告,函請衛福部確實檢討改進。

調查報告指出,我國從106年起推動長照2.0,投入大量經費,111年已超過600億元,服務的目標群體包括:65歲以上失能老人、全齡失能身心障礙者、55至64歲失能原住民、50歲以上失智未失能者、衰弱老人,衛福部並採用長照2.0核定本的高推估數據,作為布建資源的重要根據。

但111年間該部只憑著近年來64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及衰弱老人的人數下降,就改採低推估數據。監委王幼玲指出,低推估所引據的參數資料仍是距今已超過10年,且64歲以下失能身心障礙者的低推估僅考量ADLs(日常生活活動),因而有被低估的情形,難謂符合實況。

經由上述調整後,該2目標群體需求人數每年減少達到8萬多人,減幅達4成,整體長照需求人數也從112年原本推估的91.3萬餘人,減少至86萬餘人,115年則由逾百萬人,減少至95.4萬餘人。

監委王幼玲進一步指出,雖然長照服務使用人數逐年成長,衛福部並以長照服務涵蓋率的提升,作為這項政策推動成果,但不可諱言的是,111年該部經過調降需求推估人數(即分母),又修正服務涵蓋率的計算方式,納入使用失智照護服務及預防/延緩失能服務的人數(即分子)後,服務涵蓋率從110年的56.6%,明顯提高至111年近7成、112年8成,且從該院諮詢結果,重度失能者家庭似乎沒有明顯感受。

而依照衛福部的說法,這是為了精準反映長照服務實際推動情形,但監委進一步分析相關統計資料發現,各目標群體的長照服務涵蓋率有明顯落差,高者達到近8成,低者卻只達2成左右,且112年超過7成的長照給支付服務使用者為輕中度失能者,重度失能者仍多仰賴家庭及移工,每年使用長照給支付服務占比逐年下降2成。王幼玲受訪也進一步說明,也就是僅2成重度失能者拿到長照支付服務。

衛福部最後在本院詢問時也坦言說到:確實主要集中在中度及輕度者,服務類型以居家服務為主。顯然現行以概括的統計值呈現長照服務涵蓋情形,無法充分反映真實狀況,衛福部應予改進。

監委再指出,衛福部自109至111年辦理長照2.0服務滿意度調查,整體滿意度均高達9成以上。但進一步檢視,該部歷次調查對象不僅欠缺「短期使用者」、「結案者」及「符合資格卻未申請服務者」等,也未曾針對不同服務目標群體抽樣調查,加上問卷內容過於簡易及片面,調查方式又是透過電話訪問回溯調查使用狀況,都會造成調查結果難以有效掌握服務使用實況與品質,衛福部卻以滿意度超過9成而認為長照服務品質獲得民眾的肯定與高度滿意。

監委另表示,根據最新的全國社區失智症流行病學調查結果,長者失智症人口數將逐年攀升,但目前部分縣市失智症診斷比率偏低,相關資源布建也仍有不足。此外,我國長照政策雖逐步擴增對於家庭照顧者的服務,喘息服務也開辦超過15年,但仍缺乏以家庭照顧者為中心的調查統計,導致實際服務人數有提升,卻難以評估服務效益及涵蓋狀況。

最後,監委王幼玲指出,我國即將在114年進入超高齡社會,長照服務也將邁入3.0,基於需求推估、服務品質與涵蓋情形、相關資源盤點與布建均影響政策評核及未來規劃,因此呼籲衛福部在著手研擬長照3.0政策之際,允應確實檢討並精進相關調查統計,以確保長照服務對象能夠獲得適切並符合需求的服務。

第2階段推估111至115年長照需求人數   圖:監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