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有媒體報導,民眾黨用「網紅帶貨」的方法,再用「折扣碼」發送KP競選小物抽佣,抽佣的錢疑來自政治獻金,恐違反政治獻金法。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反駁,木可小物是販售行為,非政治獻金,還嗆檢方「入人於罪」。對此,陳君瑋律師表示,小草捐款是基於認同理念,不是為了給民眾黨賺回扣,「政治獻金除了需有專戶,也沒有回扣」。
北檢17日傳喚陳智菡、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民眾黨台北市議員「學姐」黃瀞瑩等人作證。
針對發折扣碼抽佣金一事,陳智菡駁斥,木可競選小物純粹是商品販賣,不是政治獻金,若不釐清就是入人於罪;木可確實有給他們勞務報酬,但不是抽佣或網紅帶貨。
對此,律師陳君瑋18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捐款人小草們當初願意捐款,是基於認同民眾黨柯文哲的理念,而不是為了給民眾黨政治人物回扣酬庸,他們的勞務報酬應是來自於薪水與獎金,不能來自政治獻金,「政治獻金除了需有專戶,也沒有回扣。」
他指出,陳智菡、許甫、黃瀞瑩、吳怡萱除了可能違反政治獻金法外,這幾個收到回扣的政治人物可能也觸犯「詐欺罪」、「侵占罪」、「背信罪」等。
陳君瑋直言,柯文哲發揮創新裡念,講好聽是把企業經營導入政黨捐款,但負面來看,把政黨變成類似詐欺集團經營模式,這就是要測試法院的底線,能否接受了,「這4人有可能從證人轉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