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先前爆出持有48部未成年不雅影像,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起訴,今(15)日第5次出庭。今日將終結辯論,並於近期宣判。
黃子佼先前爆出持有7部未成年偷拍影片,當時他承認犯罪,台北地檢署給予緩起訴2年,條件是支付120萬緩起訴處分金加1200字悔過書。然而外界認為判得太輕,紛紛群起撻伐。高檢署撤銷原判決命北檢續查,檢方追查後發現,黃子佼還有另外41名受害者的不雅影像,徹底打臉黃子佼辯稱的「只有7部」,年紀最小的僅11歲,也有15、16歲的受害者。
怎料黃子佼突改口否認犯行,更質疑檢警搜索查扣性影像證物的證據能力、要求偵查檢察官說明取證方法為何。由於黃子佼在法庭上頑抗,檢辯雙方迄今對證據的看法不同,北院歷經4度開庭仍無法終結準備程序,只得加開第5次準備程序。今日庭訊,檢、辯雙方若未有聲請調查新證據,將進入提示證據、言詞辯論程序,今日辯論將終結,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