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蔣萬安大兒子蔣得立獲得北市教育局國際交換生計劃資格惹議,遭綠營質疑違反利益衝突,法務部廉政署表示,依規定須據實揭露身分,不因公職人員未參與審核而豁免。台北市長蔣萬安今(8日)說,廉政署的意思是說有揭露義務,他已依既定程序,在資料上清楚表明跟蔣得立的父子關係,以及在台北市任職的公職身分。
蔣萬安上午出席北市府「誠就永續獎」頒獎典禮,並於會前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及兒子蔣得立國際生交換爭議,到底需不需要填寫教育局的公務人員利益迴避揭露的相關表格,蔣萬安說,政風處長昨已在議場清楚表達沒利益衝突迴避的問題,那廉政署今天說有揭露的義務,依據利充法第14條,需要清楚表明身分關係以及公職身分,他就是依照既定的程序,以及在資料上清楚的表明他跟蔣得立的父子關係,以及在台北市任職的公職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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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萬安說,至於外界認為是不是一定要填廉政署制式的表格範本,第一、它是範本;第二、依照施行細則,各機關可以來自行整併簡化表格,相關的規定都非常清楚。
法務局長連堂凱說明,廉政署談的是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的揭露義務,重點是要在申請的文件裡充分的表現市長的身分關係。蔣萬安市長之前也公開說過,在申請的文件內容裡可以看到他的父子關係,還有公職身分,所以他認為有符合所謂的揭露的義務完成了。
連堂凱強調,至於是否一定要填表格,大家如果在中華民國政府申請過文件,就是表格只是一個參考,那只要蔣萬安申請的文件內容有完成剛剛的身分關係的揭露,就已經實質、據實揭露了。
台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 圖:周煊惠 /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