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林姓男子,民國 76 年出生,以國外就學名義申請出國留學,畢業後隨即在美國工作生活,直至 37 歲除役後才返回台灣。由於其未按兵役法規定時間返台服兵役,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判處他 6 個月徒刑,得以易科罰金 18 萬元。
根據判決書,林男在 2019 年底應接受役男徵兵檢查,但他在最遲應返國服役的期限前內仍未回國,台北市文山區公所曾寄送兵單催促他履行兵役義務,然而林男始終未回台接受徵兵體檢。
台北地院指出,林男明知自己為役男,卻利用在國外工作、結婚及生活的理由,延遲回台,逃避兵役。法院認為,林男已故意妨害兵役徵集,破壞國家兵役制度的公平性,並損害潛在的國防動員兵力。
雖然林男在法庭上坦承犯行,並無其他前科,且家庭狀況需照顧年邁雙親,法院考量其無前科且現任家族企業業務經理,最終決定判處他 6 個月徒刑,得以易科罰金 18 萬元。該案仍可上訴。
國軍漢光演習在新北市華翠橋演練橋樑阻絕、封鎖及檢管,憲兵於掩體後警戒待命。 圖:翻攝自軍聞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