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收賄 500萬元,被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12年。桃園地方法院今(28)日裁定,鄭文燦以 2,800萬元交保候傳,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8個月。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揚明透露,讓檢察官判斷鄭文燦是否動過 500萬,關鍵在於橡皮筋。
黃揚明在《新聞大爆卦》中表示,鄭文燦聲稱對 500萬賄款不知情,發現後就趕緊送回,但檢方向鄭文燦犀利提問,他當初是如何包裝這些錢,揭穿他說法與現實衝突之處。
黃揚明解釋,銀行一定會有封紮現金的紙,一綑一綑包裝,每 10萬元一綑。若鄭文燦真不知情,那錢的包裝理不該有變化,但他後來交回的 500萬,和藏在住處的 600多萬,都是用橡皮筋綑綁,代表 500萬不是原封不動的還回去。對於檢方的精采推理與判斷,黃揚明直呼「超精彩」。
黃揚明還指出,起訴書裡有一段「謎」存在,鄭文燦有一次主動跟行賄他的廖男通電話,中間一大段時間都是沉默。之後,鄭文燦某日與廖男會面時,鄭文燦直接向廖男表示他被監聽了,而被監聽的廖男在鄭文燦提醒前,完全沒發覺此事。檢方判斷,鄭文燦還錢原因並非良心發現,而是這個案子要被偵辦了。
值得注意的是,還有一個司法黃牛的案外案。黃揚明說,被監聽的被告找律師處理監聽問題,律師聲稱付他 30萬,就可讓被告監聽撤消。但律師最終沒有完成承諾,該名司法黃牛也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