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今(29)日表示,根據26日召開的董事及監察人會議,7月共通過63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金申請案件,以及2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的金錢賠償案,總賠償金額近新台幣1.5億元。

權利回復基金會透表示,截至上週,就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致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申請案,累計共受理2,117件,其中1,787件通過賠償、另有51件撤回申請、39件駁回。另外,在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中,目前已受理249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13件已通過賠償,另有42件撤回申請、134件駁回,駁回原因多數為申請人不符申請資格或要件,或依現有資料查詢,並無財產所有權有因為國家不法行為遭剝奪情事。

基金會指出,這次通過的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中,有無辜人民在228事件期間遭國軍逮捕刑求外,隨身衣物、手錶、行李箱等值錢物品都被強行沒入,另有發行刊物者,遭當時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下令全數沒收查禁。董事會審議後決定應回復其權利,予以金錢賠償。

此外,根據基金會統計,就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累計受理2,821件,現已通過2,586件,案件通過數超過9成。內政部法務部與基金會將於8月31日下午舉行本年度之名譽回復證書頒發典禮,期以政府角度滌除被害者當年所蒙受的不白之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