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北市發生一起保母虐童致死案,安排謝姓保母的兒福聯盟聲稱,從去年 9 月開始每個月至少派一次社工進行訪視,但社工並沒有發現任何異常。而該名社工也在昨日( 12 日)被警方上銬後移送,經過複訊後以 30 萬元交保。然而,呂秋遠律師卻發文指出,即使有犯罪嫌疑,但仍不代表有犯法,社工讓我們不是一個人,但我們卻讓社工變成一個萬人聲討的罪人。並認為現在的制度就是要社工「近貧幫助赤貧」。
呂秋遠律師今日( 13 日)在 Facebook 發文表示,社工與志工不同,是社會工作者的簡稱,通常受雇於各種社會福利機構,少部分會在政府機構上班。工作內容主要是協助弱勢者,例如協助性侵害、家暴受害者請領社會福利補助、未成年子女訪視、老人照護、青少年相關工作等。然而,他們的工作時數 8 小時是異常, 14 小時是正常,不但要處理日常的救援、訪視、審查、堆積如山的報表與文書工作(部分雇主會看績效),也包括在下班後,半夜緊急被召回,號稱是「社會安全網的最後一道防線」。然而伊但有弱勢者自殺、情緒障礙行兇殺人,就是社會安全網有破洞,會被指責是社工有破洞。同時,有部分弱勢族群因為法規問題而無法滿足期望,就會對社工情緒勒索,甚至是威脅。
然而背負了如此大量的工作以及負面情緒,平均薪資卻只有三萬五千上下。但部分機構雇主會要求社工薪水回捐,緩解機構經費不足的問題,「讓機構可以請更多人,做更多事」,但不回捐,就解雇。社工們犧牲自己的時間,照顧社會上較少人關心的弱勢族群,所得微薄、壓力巨大。而不成文的回捐體制,也持續蠶食社工們的心力。「這種『社工幫助弱勢者』的情形,簡稱『近貧幫助赤貧』」。
呂秋遠表示,有犯罪嫌疑,不等於一定有犯法。案件中的這位社工,沒有自傷與傷人的情況,也沒有暴力傾向,根據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的規定,沒有上銬的必要。然而,檢察官告知的罪名,都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輕罪,在不顧及被告可能無罪的名譽下,讓媒體公開拍攝她上手銬的畫面,更要求她要繳出近一年的薪水來擔保她日後出庭。該案件已發生近三個月,電腦等設備早就被檢方扣押,還有可能串供的疑慮嗎?且該案涉及虐待未成年人致死的保母,最重可被判處無期徒刑都沒被上手銬,但卻對一個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的社工上手銬還讓媒體全程拍攝,檢方的用意何在?
呂秋遠指出,檢方的種種做法,就是要讓群眾的憤怒轉移到社工一人身上的手段。即使該名社工可能在訪視上有疏失,或嚴重一點,她沒有進行訪視,但應該聲討的問題,是社工的案件量是否過高,導致她便宜行事;又或是該名社工是否經驗不足,應該增加人力進行訪視。而設立無預警訪視的制度、增加人力、減少沒必要的文書輛、增加薪資與該給的加班費、加強組織設計架構等才是目前更應該關注的重點。如果該名社工有涉及業務登載不實,那當然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但目前還沒有進行審判,就讓她戴上手銬並暴露在公眾媒體之前,無疑是要置她於死地。
呂秋遠表示,社工讓我們,不是只有一個人,但我們現在卻讓這位社工,在還沒有進行任何確定的判決前,變成一個萬民聲討的罪人。而我們卻仍要求社工要有愛心有耐心,要求社工承擔最後責任,但我們卻沒辦法給社工任何幫助。即使要透過加稅、捐款、修法等手段維護社工應有的權益,也不是每位民眾都願意的。
呂秋遠律師在 Facebook 發文指出,即使有犯罪嫌疑也不代表犯法,現在的制度就是要社工「近貧幫助赤貧」。 圖:翻攝自 呂秋遠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