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擬推動將中國籍配偶取得我國身分證年限,從6年改為4年,民眾黨團也表態支持,引發社會討論與反彈。民進黨立委黃捷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法草案,增訂中配入籍須宣誓放棄中國公民身分並效忠台灣,也須和外配一樣經過考試等規定。她的修法版本中,宣誓具法律效力,違反會被註銷戶籍。
針對中配入籍我國,黃捷提案的案由指出,鑑於外國人歸化我國國籍需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而在中國人民入籍台灣,要求放棄中國國籍恐有法制及實務上困難;因此參考世界先進國家立法例及國籍法,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經入籍宣誓」、「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作為申請定居的必要條件。
黃捷所提修法版本增訂中配入籍宣誓須於內政部指定地點、指定方式公開為之。宣誓的誓詞為「本人完全放棄以前所屬大陸地區之公民資格及其基本權利和義務。同時承諾成為台灣地區人民後,將捍衛其民主與自由,恪遵憲法及法律,善盡公民義務。」中國地區人民宣誓後,分別於誓詞上簽名、蓋章,送內政部存查。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日前邀請陸委會主委邱太三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邱太三澄清說,中配入籍年限縮短最早從2010年就已提出,國民黨政府執政在立法院多數也無法通過,因為爭議大,利弊得失必須比較。一旦將這議題提出,中配與外配一定會拿出做比較,這樣就茲事體大。
邱太三進一步強調,外界各有各的關注點,但總結過去經驗,不論在藍綠執政或國會分別過半下,中配入籍年限縮短仍然無法修正通過,都是因為很多問題會糾結在一起,它是一個「潘朵拉盒子」,陸委會向來不說是什麼因素,但會注重中配在台工作、生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