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通路商智冠上(12)月 21 日宣布透過股權合作與台鋼集團旗下榮剛結盟,以 1 股智冠換發 2.2 股榮剛,價差高達 21 億元的換股比,讓榮剛成為第一大法人股東,損害其餘股東權益甚鉅。對此股權遭稀釋的大股東「網銀國際」質疑,智冠刻意忽略兩項績效衡量指標,來高估榮剛每股價值,以此替特定人士進行私權爭奪,今(7)日再發聲明反擊。網銀呼籲,「本公司身為智冠股東之一,必須要提醒智冠公司,如用公司經費幫個人進行私權爭奪,除了再度損害股東權益外,也恐有涉及背信之虞」。

網銀國際上午於臉書指出,在《智冠公司公開說明書》第 156、157頁,就智冠的合理價格,其將 EV/Sales、EV/EBITDA、P/B 及 P/E 等四個項目列入,加總均分後計算出每股 129.71 元的合理價值。

在第 159、160 頁榮剛部分,如以相同標準計算出的合理價值應為 41.37,然而卻刻意忽略了 EV/EBITDA、P/B 兩個權值較低的項目,只拿兩個權值較高的 EV/Sales、P/E,來均分計算出每股 62.48 元,將榮剛價值高估了 51%。

網銀批評,智冠董事會為了董事長王俊博個人私權,不惜將全體股東權益擺一旁,讓價格合理性有爭議的案件強行通過,並沒有善盡善良管理人職責。

網銀呼籲,智冠公司勿再以購買廣告之手法為此私權案製造錯假資訊,「本公司身為智冠股東之一,必須要提醒智冠公司,如用公司經費幫個人進行私權爭奪,除了再度損害股東權益外,也恐有涉及背信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