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日前宣布對台灣貿易壁壘調查的最終結論,認定台灣構成貿易壁壘。此最終裁決較原本預定最晚期限的2024年1月12日提早約一個月,且該公告只指出台灣對中國限制進口的2509種品項構成貿易壁壘,但卻未言明後續措施。時值我國總統大選最後倒數一個月,並恰逢中國國民黨副主席夏立言赴中訪問之際,北京發布此一公告的時機,箇中意涵不僅引發諸多猜測,其後續可能採取的制裁手段,更引發國人關心。

為了解中國此一貿易壁壘調查的政經意涵與對我國可能的後續影響,本文將說明貿易壁壘調查的意義,再從兩岸經貿與世貿組織(WTO)的角度來分析中國此一貿易壁壘調查的意涵,最後將闡明中國可能採取的後續措施與我國的因應之道。

貿易壁壘調查的意涵

首先,貿易壁壘調查是一國進行貿易救濟的手段。通常而言,一國對外國課徵的反傾銷稅,或反制外國政府補貼出口產品所課徵的平衡稅,皆是對內產業的貿易救濟措施。貿易壁壘調查是對外的貿易救濟措施,一國若認為其出口產品受到外國不公平或歧視對待時,會透過發動貿易壁壘調查來對他國施加壓力以改善貿易待遇,也可能藉由貿易壁壘調查的結果來對他國實施貿易制裁。

以美國1974年貿易法中的301條款為例,該條款授權美國貿易代表(USTR)可以報復外國政府不正當的貿易行為,而特別301條款則是授權美國貿易代表調查侵害美國智慧財產權的國家,被列入名單的國家若未改善,則可以301條款來報復。然而,此種透過單一國家的貿易壁壘調查而採取的貿易制裁並不具正當性。根據WTO《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瞭解書》第23條規定,除透過爭端解決機制的仲裁小組或上訴機構外,會員國不能單方面認定是否違反WTO規則。例如,川普在2018年根據貿易法232條款以國安為由對全球鋼鐵與鋁課徵25%與10%的進口關稅,在2022年被WTO的仲裁小組裁定違反WTO規則。

中國採取貿易壁壘調查的背後意涵

北京對我國的貿易壁壘調查是根據其《對外貿易法》,北京主張我國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採取原則禁止、例外允許的措施是非關稅貿易障礙的歧視待遇。例如,中國商務部報告指出,台灣禁止中國農產品但卻開放相同品項的外國農產品進口是明顯的歧視作法,認為兩岸地理鄰近使得中國農產品較他國同品項農產品更具競爭力,台灣的做法導致中國蒙受巨大損失。

然而,我國的上述做法在兩岸於2000年初期先後加入WTO後已有二十多年,雙方政府自2010年簽訂《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也持續運作而未見北京抗議。反倒是北京透過ECFA早收清單來強調給予台灣廠商關稅優惠以進入中國市場。從此可見,北京自始就並非將貿易互惠視為對台要務,而是欲透過單方面釋放經貿紅利以讓台商對中國市場依賴,進而達成其以商圍政的政治目的。

現今北京突然醒悟其先前默許對台的貿易慣例之不當,這一方面可能真的是因為當今中國經濟不振,使得北京變得錙銖必較,而無法再忍受對台的貿易失衡。另一可能則是北京欲藉由貿易壁壘調查來作為後續對台灣大選政治施壓的手段。不久前,中國國台辦主任宋濤曾表示支持主管部門研究中止或部分中止ECFA給予台灣產品的關稅優惠。此次貿易壁壘調查的結果適恰給予北京藉口來對台施加經貿壓力,甚至是廢除ECFA的關稅優惠。

中國可能的經貿制裁及對我產業的影響

根據中國相關法規,在判定我國作法構成貿易壁壘後,其可能的後續作法包括:雙邊磋商,尋求多邊爭端解決機制,或採取其他適當措施。當前兩岸政治氛圍使得前兩個選項變得較不可能,第三選項則給予北京實施經貿制裁的空間,這使得我國必須審慎應對中國經貿制裁對我方產業的影響。

倘若中國對我限制中國進口的品項採取相對應的進口限制,則影響不大。因為這些品項在2022年占我國對中國出口的3.7%,僅占我國對外出口比重是0.9%。若是北京對受惠於ECFA早收清單的台灣產業免除關稅優惠待遇,則將衝擊我國石化、紡織、機械、農產品等產業。儘管ECFA早收清單僅占台灣總體出口項目約6%,若中國對ECFA實施制裁,除每年8億美元的關稅損失外,個別傳產或品項若對中國市場高度依賴,則可能迫使台廠外移或停工,進而衝擊國內產出與就業市場。假使北京實施懲罰性關稅,則損失將更為巨大。

假使北京是對非貿易壁壘調查項目實施貿易制裁,影響會因其鎖定的產業而有所不同。倘若北京對中國市場高度依賴的台灣工具機實施制裁,則可能重創該產業。
簡言之,中國經濟制裁對台灣產業的影響,首先取決於北京的制裁方式、鎖定項目與幅度而定;其次,則取決於我方產業對中國市場的依賴程度;第三是該產業或品項在中國市場的替代性高低;第四,該產業或品項是否容易找到其他市場來替代中國市場;最後,中國的關稅優惠對該產業或品項是否是其在中國市場競爭力的關鍵。

我國的因應之道

面對北京可能的貿易制裁,我方政府的應對之道有幾種:一是積極尋求與中方協商以避免貿易制裁;二是主動表示善意,例如宣布在一定期間內檢討目前的管制措施,以避免對方報復;第三是不作為,若中國實施經貿制裁,我國向WTO提起貿易爭端訴訟。前二種選項在現今大選將屆的政治氣氛下較有難度,第三種選項則成為在大選結束前較可能的選項。

面對中國此具高度政治風險的市場,我國產業的因應之道不外透過分散市場或分散生產據點來因應;中長期而言,亦應透過提升自身產品品質來增加在全球市場的競爭力,或利用此刻全球供應鏈重組的契機來參與其他市場,進以降低對中國市場的依賴。

倘若吾人將此次的貿易壁壘調查視為是中國經濟脅迫的手段,則我國政府或可考慮下列建議

1. 全面盤點我國產業對中國的經貿依賴風險

2.全面評估我國對中國依賴產業的可能替代市場

3. 建立各產業對中國市場經貿依賴的風險預警機制

4. 建構抵禦中國經貿脅迫的防禦基金機制

5. 建構與友好國家對中國經濟脅迫的跨國預警通報機制。

總結而言,此次中國對台貿易壁壘調查在大選前一個月宣布,目的仍多是以經貿手段來恫嚇台灣的成分居多,以讓選舉朝其有利的方向發展。估計北京在台灣大選塵埃落定前應不致對台採取實質或重大的經貿制裁。對北京而言,維持ECFA兩岸經貿連繫的臍帶,一方面利於對台統戰,另方面亦可對台經濟威嚇,此政治效益遠高於其損失的經貿利益。倘若北京真對我國實施嚴厲的經貿制裁,則將自斷影響台灣政局的經貿憑藉與兩岸經貿連結,而使我國產業更加遠離中國,相信此結果絕非是北京當局所願。

文/邱奕宏 副教授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人文科學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