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日前公布全國不分區立委提名名單,其中,排序順位第17的徐瑞希為現任公視董事。對此,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觀)今(27)天發表聲明指出,因法律明確規定,具有公視董事職務者不得參與政黨活動徐瑞希應「立即」、「主動」請辭公視董事職務,否則公視董事會應予解職。

媒觀表示,此案涉及黨政軍退出媒體及「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其經營應獨立自主,不受干涉」的立法意旨與明確規範。公視董事職務受《公共電視法》第13條規定,「董事、監察人於任期中不得參與政黨活動」。明確規定具有公視董事職務者不得參與政黨活動。徐瑞希於公視董事任期中接受特定政黨提名為公職候選人,違法事實甚為明確,並無任何模糊空間,但令人遺憾的是她至今尚未有請辭公視董事的公開表達或行動。

媒觀指出,《公共電視法》不容違犯,公共電視的獨立性與公共性必須捍衛,呼籲徐瑞希應立即主動請辭公視董事,否則公視董事會應予解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