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8月26日〈張文隆觀點》新北市教育界白色恐怖來了!〉一文,提到:「翻遍相關教育法規,根本沒有『不當言論』能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校事會議)』的依據;至於『不當管教』更是誇張,該位老師並沒有任教校方聲稱的那位『受害學生』,故本質上就不存在教育法規規定的『管教關係』,又何來『不當管教』?」新北市教育局當天急著撇清,反倒讓人覺得教育局不只不尊重教師專業,甚且法治觀念還有待改進。

以下為當事學校校方於該校群組所貼言辭:

「學務處說明:本案已進入校事會議調查程序,觀點所述已經由本校及教育局說明如下,在此以正視聽~教育局回應內容如下:

一、有關新北某教師言論一案,經洽學校表示所稱不當言論係指該師於課堂中針對校內師生疑似有與教學無關之不當言論情事,影響學生受教權益,故學校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規定召開校事會議,並組成調查小組,本案已進入調查程序。與報導所稱「經常針對新北市政提出意見」而涉及不當言論部分,為不實指控,教育局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二、教育局再次嚴正重申皆遵循中華民國憲法,全力捍衛每一位教師的發言權利,惟若涉及違反法規之言行,仍應依教師法及相關法規辦理。」

首先,新北市教育局的法治觀念差矣!「追訴權」是檢察官的權力,無法被處分(含保留或拋棄)。自然人和法人可以行使的只有「告訴權」。難怪新北市教育界經常發生不依法行政的案件!

其次,新北市教育局說,校方聲稱該師「於課堂中針對校內師生疑似有與教學無關之不當言論情事,影響學生受教權益」。

108課綱社會科領綱規定基本理念為:「傳遞文化與制度,培養探究、參與、實踐、反思及創新的態度與能力。」

請問新北市教育局,該位老師上課時提到:「新北市教育局及其所屬學校,強迫自然組學生,不管理、工、醫、農學群一律要上『加深加廣選修生物』,這違反108課綱規定」,以上上課提及的內容違反108課綱社會科領綱規定基本理念嗎?

請問新北市教育局,該位老師上課時提到:「新北市教育局所屬學校,關於彈性學習課程,讓語文實驗班與數理實驗班兩班綁在一起,排斥其他十一個班級共同參與彈性學習課程的選課,這種兩個實驗班涉嫌『假跑班、真綁班』做法不妥」,以上上課提及的內容違反108課綱社會科領綱規定基本理念嗎?

請問新北市教育局,該位老師上課時提到:「新北市教師甄試出現的爭議」,以上上課提及的內容違反108課綱社會科領綱規定基本理念嗎?

校方聲稱該師「於課堂中針對校內師生疑似有與教學無關之不當言論情事,影響學生受教權益」。請問新北市教育局,以上所提到的「加深加廣選修、彈性學習、教師甄試」諸議題,哪一項與教學無關?又哪一項影響學生受教權益?

第三,新北市教育局聲稱「與報導所稱『經常針對新北市政提出意見』而涉及不當言論部分,為不實指控,教育局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以上所提到的「加深加廣選修、彈性學習、教師甄試」諸議題,如果不是新北市政,什麼才是新北市政?再說教育單位及其背後勢力那麼多,我們實在不解新北市教育局為何如此急著對號入座,認為我們質疑的那隻黑手就是指新北市教育局!

第四,該名老師曾一再向教育局與校方提出反映:「依照教師法等相關法規,並不能以講學中出現『不當言論』為由,來召開校事會議。」無奈,校方和教育局依然故我,他們把校事會議當作「尚方寶劍」,可以隨意甚至惡意召開,讓校事會議吃到飽。

根據憲法第 11 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再依據教育部頒布的108課綱社會科領綱規定,其基本理念為:「社會領域的主要教育功能為傳遞文化與制度,培養探究、參與、實踐、反思及創新的態度與能力;其理念在於涵育新世代的公民素養,以培育公民面對各種挑戰時,能做出迎向『共好』的抉擇,並具社會實踐力。」所以該位老師所作所為完全符合社會科領綱規定。

據了解該老師本身為一位歷史教師,讓學生了解、分析、評價歷史,並讓歷史融入學生的生活脈絡,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要務;當時課程範圍已經進入到歷史第三冊第三篇「世界變遷與現代性」,這一篇有提到1960年代的世代衝突以及各種追求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的社會運動,所以自然會談及與融入當時學校關於彈性學習課程的安排、加深加廣選修課程的開設乃至過去教師甄試的議題,譬如說彈性學習課程的安排,為照顧多數同學的權益,怎麼做才可以更理想?校方要求所有自然組學生,不管是理工學群還是醫農學群,都必須上物理、化學以及生物三科,這是不是違反108課綱讓學生自主選課的規定?教師甄試當下,如果你是口試委員,怎麼做才是比較好的解決方式?有學生還問該位老師:「如果當初口試委員沒有共識怎麼辦?」該位老師回答:「慎重起見,從缺也是一種方式。」

如今校方竟以非歷史專業的校事會議來論斷教師教學的優劣對錯,是否公允值得商榷?這樣的現象,讓人不禁納悶在民主的台灣,講學竟還有這樣無形的限制與框架,這難道不是在開教育的倒車嗎?

因此,我們鄭重呼籲新北市教育局與校方:「請停止箝制教師的專業自主,切切實實履行憲法並捍衛教師的講學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