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國家廣播公司》(BBC)今天(28日)引述香港媒體報導,指香港政府6月5日向法院入稟要求頒發禁制令,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包括在互聯網、任何可供網上取覽的媒介、網上平台等傳播、演奏、印刷、出版、出售、散播或展示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的臨時禁制令;香港高等法院今天頒布判辭,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

香港政府律政司向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這首曾被示威者廣泛使用的歌曲,包括旋律和歌詞在內,均不得在網上傳播。指控「榮光」歌詞含有「煽動的口號」,對國家和特區造成嚴重損害。要求法院同意頒發禁令,並強調若禁令生效,而平台供應者拒絕下架可被視作藐視法庭。

根據香港高等法院判辭,認為歌曲是否具有煽動意圖仍需審酌,而若屬違法行為,是在健全的刑事司法制度下可予懲處的刑事行爲;若強制執行禁制令,反而會與相關的刑事法律互有衝突;不認為禁制令具有實質作用。因此拒絕批發臨時禁制令。

2019年香港爆發「反送中」抗議後,「願榮光歸香港」在示威者中廣為傳唱,香港政府指責該歌曲煽動「港獨」。之後在2022年亞洲七人欖球系列賽、亞洲經典健力錦標賽,2023年世界冰球錦標賽,屢屢發生誤將「榮光」當成國歌播送事件,傳香港政府找上Google,要求修改搜索「香港國歌」時出現「榮光」的選項,但遭到Google拒絕。但最新案例是在7月21日,香港一名男子將東京奧運金牌得主張家朗的得獎片段,配上「願榮光歸香港」發布至YouTube,被法庭以「侮辱國歌罪」判囚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