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行政院推出的打詐新4法,詐欺集團有可能認真分析這些新法對其操作可能造成的影響,並設計出相應的對策來確保其犯罪產業鏈業務能在新的法律框架下繼續運作,同時最大限度地降低犯罪成本風險。

        考慮到新法加重了對大額詐騙行為的刑責,詐團首腦成員需要重新評估犯罪組織設計,評估增加更多犯罪斷點,藉由分散風險,讓下游犯罪成員承擔較大的風險,而上層則更多地進行規劃和控制,以此來避免直接的刑罰追緝風險。這種分層策略不僅可以保護上游核心成員,也使得即便一個組織環節受到檢警打擊,整個組織依然能夠持續運作。

        其次,面對新法對科技偵查手段的放寬,詐團首腦也必須加強整個組織自身的通訊安全。這包括投資於更先進的加密技術,比如使用高度安全的VPN、加強網絡匿蹤能力,並採用端對端加密的通訊軟件。此外,集團組織將利用AI和深度偽造技術(Deepfake)來保護其身份和交易細節,確保操作不易被檢警監控捕獲。

       至於對於金流追蹤的問題,儘管新法目前並未有效打擊到要害,詐團仍會謹慎對待因應。犯罪集團將利用黃金買賣和第三方支付這些監管較為鬆懈的領域,以及漫遊門號來進行資金轉移和收款。這些渠道的監管缺失為詐欺集團提供了便利,但詐團也必須時刻留意政策的變動,隨時調整策略。

       考慮到打詐新法對內部告密者的保護增強,詐欺集團將採取強化內部監控和忠誠度管理。這包括對新成員的嚴格篩選、對現有成員進行定期的忠誠度測試,以及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勵和懲戒機制。詐欺集團將持續關注政府的法律動向和技術發展,並適時調整運作策略。通過與專業的律師和資訊技術顧問的合作,詐欺集團可以更好地預測和應對可能的法律修訂變化。

        以詐欺集團的首腦角度來看,深知只要市場上還有被害需求,詐騙事業就有獲利空間。唯一要擔心的是當人民都具備防詐意識及數位安全素養,其詐欺犯罪產業鏈就無利可圖。在當今的電信與金融市場持續朝向開放與自由化發展的趨勢下,這些犯罪策略及手法的制定和實施變得尤為重要。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詐欺集團會一直不斷地調整和優化操作,以應對新出台的打詐專法所帶來的挑戰,即使是「騙愈多 ! 關愈久」,也澆熄不了暴利對詐欺集團的誘惑,這也正是「殺頭生意搶著做、賠錢生意沒人做」的最佳註解!

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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