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官媒《新華社》報導,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於 28 日簽署由第 14 屆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關係法」,並於 7 月 1 日起實施。對此,專家分析中國此舉是為了將當局的外交政策法制化,而由黨領導對外事務的聞所未聞。

值得注意,對外關係法強調「反制」,第 33 條 第 1 款規定,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行為,當局有權採取反制措施,並授權國務院制定相關法規。

據《大紀元》29 日的報導,金門大學國際暨大陸事務學系副教授盧政鋒於表示,中國不甘對西方國家祭出的制裁措施低頭,因此提出所謂的「大國外交」,對外抱持較為強硬的態度。而為了取得法源基礎,使政策更具正當性,中國頒布對外關係法。

前北京律師、國際法專家賴建平分析,中國的立法目的在於,將多年來,尤其習近平的外交原則、措施,進行法律化、規範化與統一化的處理。賴建平表示,「現在通過立法,藉由了一個規範性的依據,給對抗整個世界提供了一個法律工具。」

中國問題專家王赫認為,對外關係法中的反制措施本身是一種「脅迫」,且不同於民主國家的對外關係法,「中共的對外關係法空洞無物。它是中共搞所謂的對外鬥爭的一個法律外衣。它對國際法的事件,沒有實質的意義。」王赫評估,對外關係法實施後,中國的中央外事委員會掌握的權力更大、支配的資源更多,其實也反映習近平要集大權於一身。

G7 領袖峰會在廣島舉行。在聯合公報中提及,台灣海峽的和平與穩定對於國際社會的安全與繁榮是不可或缺的、強烈反對任何藉由武力或威嚇片面改變現狀的嘗試。   圖:翻攝自日本政府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