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光電爭議頻傳,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洪申翰今天(19日)呼籲,中央應訂定清楚的管理原則、加強納管,杜絕綠能蟑螂;農委會副主委陳添壽回應,將加強稽核養殖事實,避免「假養殖,真種電」。

郭國文、洪申翰今舉行「面對漁電共生爭議,中央應加強納管」記者會。洪申翰表示,台灣國土面積小,勢必要透過複合式利用設置再生能源,並倚賴良好的管理來建立秩序,現已有部分業者透過不肖方式炒作土地或降低成本,違法、遊走法律邊緣,經濟部及農委會應承擔責任,研議納管機制,有效介入漁電共生所需土地及漁塭之空間整合、重塑秩序。

洪申翰指出,過去養殖漁業在管理量能上就是比較低,漁業署不像農糧署在各地有分署,地方政府則是只要養殖不出事,基本上就不涉入,但漁電「共生」的模式需要很高的管理量能,長期以來的低度管理是現在遇到的很大癥結點。

郭國文提及,去年11月七股鄉親北上抗議,當時舉辦座談會,就要求經濟部、農委會投入駐地工作站,實際推動就化解一定程度的末端爭議,但希望有前端納管、能源局提出統籌機制,也透過公股性質的公司帶頭參與,做為示範。

對於外界擔心「假養殖、真種電」恐造成漁業滅失,郭國文、洪申翰認為,養殖事實的認定是養殖產業納管的基礎,農委會必須建立起養殖事實查核認定的檢核機制。

經濟部能源局長游振偉回應,行政院目前已劃設總面積約2萬公頃的漁電共生專區,針對尚未被利用的專區範圍,經濟部將與農委會合作,蒐集當地民意後,由政府做為土地整合的發動者,透過公開遴選,選出能回應地方需求的廠商。

陳添壽則說,現行法規上,漁電共生案件的養殖事實是由地方政府負責認定,漁業署也會透過產銷履歷,做為認定的輔助,地方政府於轄區內1年可能檢核1、2次,確實不足,未來要結合科學技術,監測包括水質、溶氧及產量等狀況,以強化管理,目前已請水試所進行相關研究。另外,農委會也預計要在南部設立漁業署分屬,以補充中央行政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