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官余正煌自訴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碩士論文違反著作權11日首度開庭,林智堅委任律師胡中瑋指出,余正煌的論文有27頁完全複製民調內容,其中未公開發表的著作也無權引用著作權提出訴訟。不過,余正煌的委任律師吳俊德則回擊,林智堅從未提過民調的著作權問題,且國安局長兼指導教授陳明通也曾引用過民調發表論文,指控該民調公司是林智堅為了答辯而捏造的。
針對余正煌以台大學倫會今年8月9日認定林智堅涉嫌抄襲的報告作為證據,胡中瑋表示台大學倫會報告不一定具有證據能力,由於違反學術倫理與侵害著作權的標準並不一致,此案違反學術倫理但不侵害著作權。
他進一步指出,雙方碩士論文確實有重複的部分,不過是林智堅撰寫在先。依台大國發所規定,學士生申請學術論文考試前,須先通過碩士論文研究計畫,且這兩者不得低於三個月,而余正煌的修業論文僅剩最後一個學期,碩士論文研究計畫還未通過,因此才去拜托指導教授陳明通,教授則基於提供制式化的研究底稿文字給余正煌使用。
他表示,難以接受余正煌後來拿那些文字來告林智堅,並指出台大學倫會的報告依照刑事訴訟法,不符合法院審定鑑定人的程序,不得在本案中做為證據。此外,余正煌論文最後有20頁完全複製問券,有27頁完全複製民調內容,其中未公開發表的著作,更不得依照著作權法52條引用,依照著作權法不得享有著作權,更無權提出訴訟。
不過,余正煌方律師吳俊達則回應,林智堅從未提過該民調的著作權問題,甚至民調數據也曾被陳明通引用做論文學術發表。他質疑,該民調背後的公司,「可能是林智堅事後為了答辯所虛構出來的。」
余正煌律師吳俊達(左)。 圖:林朝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