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15)日於行政院會報告「電動機車產業環境加值補助計畫」,將於112年至115年持續提供民眾購置電動車誘因,以增加銷售動能,提高電動機車占比,補助重型及輕型等級每輛7,000元、小型輕型等級每輛5,100元;另環保署將提供1,000元收購民眾汰舊換新購電動機車的碳權獎勵金。

為落實行政院公布的國家2050淨零碳排總目標,行政院目前已核定經濟部所提112至115年規模達58.85億元新一期方案,未來將持續提供民眾購車誘因,推動整體電動機車數量,促業者設置充換電站,完善電動機車的使用環境,並持續辦理機車行「低碳補助」,使其會賣又能修。

為完善能源網路基礎建設,經濟部指出,他們會持續補助設置充換電站,衡酌電動機車區域成長性,引導業者提升非6都地區站點的普及度,提升民眾使用的便利性,並輔導業者於使用熱區擴充服務能量,讓車主可交換到飽電電池,滿足其使用需求。

此外,為擴大推動機車行儲備產業維保能量,經濟部表示,將持續提供相關培訓課程,提供取得第1階段受訓課程證書的機車行購置試乘車(每家上限6萬元)及維修診斷工具補助(每家上限5萬元),以降低機車行轉型經營的門檻。

經濟部強調,推動電動機車產業迄今,從107年至111年共累計補助民眾購車逾50萬輛,且電動機車保有量由0.8%提升至4.26%;充換電站截至106年僅有1,825站,107年至111年帶動業者設置3,553站,未來將持續完善其使用環境,並同時推動機車行轉型,提供相關受訓課程及補助,累計至今年,已有逾7,000家車行取得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