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5)日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法,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政府鼓勵更生人「更生」,但對於將掌握公權力或有監督政府權力的職位,人民期待有更高的資格跟標準,因此,有必要完善公職候選人的消極資格條件修正。

蘇貞昌在院會中指出,台灣從威權走向民主何其不易,一路上有多少人前仆後繼、經過多少世代人民的犧牲奉獻,才能成就今日的民主台灣。但過去黑道因為各種歷史因素進入社會的各個階層,包括公職參選、黑道漂白等,社會大眾普遍不能接受。

蘇貞昌表示,上周院會指示政委羅秉成照會審查修正2選罷法以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感謝相關同仁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修法審查工作。他強調,政府鼓勵更生人「更生」,但對將掌握公權力、公共資源的職位,或有監督、制衡政府的權力跟職位,所要求的尊嚴、信賴跟名譽,人民期待有更高的資格跟標準,如果不能加以防止,會讓人民失望,因此,有必要完善公職候選人的消極資格修正。

蘇貞昌也提到,考量近期大選各種不實的競選或罷免廣告流竄,而且有深度偽造聲音、影像的犯罪層出不窮,為避免這些犯罪行為影響選舉或罷免結果,才增列相關的防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