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遭控論文抄襲後,有週刊接獲爆料,身兼國民黨副發言人的台北市議員參選人林杏兒在銘傳大學的碩士論文涉以英翻中抄襲政大教授林日璇的英文論文。林杏兒今(1日)親上火線,先是砲轟「民進黨不要用我這隻小雞想要來救母雞(指林智堅)」,強調自己已向學校自請召開學術倫理委員會,「我一定親自到場說明,絕對不會像林智堅一樣躲起來!」也哽咽說將採取法律手段捍衛清白。
據《鏡週刊》報導,林杏兒日前參加政論節目抨擊林智堅,還在臉書發起「#我的論文是真的」hashtag(標籤)運動,但接獲爆料,林杏兒在銘傳大學發表的碩士論文,竟以英翻中的手法,抄襲政大教授林日璇發表於《亞洲傳播雜誌》(Asian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的英文論文及國科會研究。經比對發現,林杏兒的論文至少有22處整段文章以中文抄襲林日璇的英文論文,但都沒附上引述註解,也因為是英翻中的關係才避過論文比對系統。
林杏兒下午於銘傳大學校門口前召開記者會,痛批民進黨不要用她這隻小雞想要來救母雞,等於「用大砲打小鳥」。她認為,自己是士北區議員參選人,但媒體標題下的是國民黨副發言人,這不是政治操作嗎?此外,為什麼匿名爆料者就可以做這麼大的新聞?呼籲匿名爆料者,記名去學校檢舉,請學校來開審查委員會,「今天開了審查委員會,我一定親自到場說明,絕對不會像林智堅一樣躲起來!」
林杏兒也批,民進黨真的不要轉移焦點,林智堅是現任政治人物,應該負上政治責任,還有其指導教授、國安局長陳明通也應該負責、下台。
林杏兒說明,自己論文共113頁,第一頁摘要便清楚說明,本研究主要使用林日璇釋出的資料,一開頭已經很明顯的點出,有寫過論文的人都知道,哪一本論文沒有參考文獻?哪個不是經過自己吸收後再用自己文字去表達?這樣請問有違反什麼學術倫理嗎?還有當時學校也沒要求要上系統比對,但自己為求謹慎,上了比對系統去比對,當時比對的資料才16%雷同。
林杏兒哽咽強調,自己在地方努力那麼久,隨便一個匿名爆料者一句話就可以把所有辛苦抹煞,甚至她寫論文過程也非常辛苦,邊跑行程、邊回來寫這本論文,這樣對她很不公平,為了捍衛清白,自己會採取法律行動。
律師翁詩淳也說,針對報導部分有與事實不符、侵害到林杏兒小姐權益,已涉及刑法310條加重誹謗罪,同時因為選舉期間,可能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04條疑慮,後續會協助林採取相關法律手段以保障、捍衛權益。
對於論文被質疑英翻中,林杏兒反問,請問論文參考不能參考英文嗎?學術倫理有說不能參考英文嗎?中文都可以參考中文,為什麼不能參考英文?當經過翻譯後,還有自己的想法,措辭、用語都不一樣,加進去,請問這叫抄襲嗎?
至於林日璇2012年在國科會的計畫《2012年總統大選縱向研究》,其研究寫道「針對其他年齡層的選民收集資料,於PPT上各大看板張貼招募訊息」,誤將PTT寫成PPT。林杏兒的碩論也照抄,引發質疑?林杏兒強調,這就誤植而已,一個字,只是一個英文字的錯字誤植。
至於原著林日璇引用TVBS在2008年所做民調,寫道:「a survey showed that only 54% of first-time voters aged 20-23 voted in the 2008 presidential election…(TVBS Poll Center,2008)」,但林杏兒將前後文照抄後,卻將數字改成「在2008年總統大選中,只有5成5的20-24歲的首投族去投票…(TVBS Poll Center,2008)」,媒體質疑林杏兒除了抄襲之外,還為免被抓包而竄改民調數字?林杏兒回應,自己參考TVBS在2008年總統大選民調,這就是認知問題,對方寫54%跟她55%到底哪裡差別?只是文字表達不同而已,這叫竄寫嗎?
國民黨副發言人、台北市議員參選人林杏兒。 圖:周煊惠 / 攝
國民黨副發言人、台北市議員參選人林杏兒。 圖:周煊惠 /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