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民眾因平價及美味選擇小火鍋,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指出,部份餐廳業者選擇便利的燃料膏,做為餐桌上即時加熱的燃料,消基會和標檢局隨機抽驗10件各大販售通路隨機購買的燃料膏,結果發現其中有6項不合格,恐怕會引爆發生意外。
市售烹飪用的燃料膏,主要成分可為乙醇、乙二醇、甲醇等醇類原料。消基會指出,多數燃料膏的內容物係以「甲醇」為主,原因為甲醇價格便宜,且燃燒效能佳,而受餐飲業者喜愛,但「甲醇」是一種有機化合物,揮發性高、無色、易燃且有毒,易對眼睛造成刺激,接觸到皮膚也容易造成接觸性皮膚炎及過敏。
消基會針對市售10件燃料膏商品進行檢測,結果發現「主要成分」共計有2件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這兩件產品上,都標示燃料膏含有99.9%的甲醇,但是實際檢測檢驗後卻只有66.8%。而在「中文標示」有4件不符合規定,包括有2件標示「酒精膏」,與主要成分標示為「甲醇」名稱不一致,另外2件產品則是沒有標示原產地、製造日期、製造商電話、也沒有標示注意事項用語等。
消基會呼籲,國內生產販售廠商應遵循《商品標示法》,若要命名為「酒精膏」則主要成分應為「乙醇」,若為其他醇類,則不得稱為「酒精膏」,應落實燃料膏商品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同時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時,應檢視標示是否完整,注意選擇危害性較低的主要成分,並詳閱標示用途、使用與保存方法,及相關危害說明,以維護自身安全,在儲存時也需要放在陰涼地方。
消基會和標檢局隨機抽驗10件各大販售通路隨機購買的燃料膏,結果發現其中有6項不合格。 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