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14日電)經濟部工業局計畫在雲林科技工業區大北勢區廢棄物處理場用地設置焚化爐,每日可處理180公噸一般事業廢棄物,昨天通過環保署環評初審,雲林縣府今回應,不支持興建,應採低污染方案處置。
環保署環評專案小組昨天召開第二次初審會議,審查「雲林科技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焚化爐所收受的一般事業廢棄物將以雲林縣、嘉義縣市、彰化縣及南投縣5縣市為主,並以區內優先。
雲林縣府環保局長張喬維今天出席「轉廢為寶、餘你共享成果卓越記者會」,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雲林科技工業區內的焚化爐興建案在民國81年時即通過環評,因工業局提出變更,將每日可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的量提升到180公噸,昨天通過初審。
張喬維提到,雲林縣長張麗善今年3月率相關人員到經濟部表達,政府不支持在斗六蓋焚化爐,同時提出以雲林縣府的經驗和工業局合作,建置零廢棄資源化系統,不用經過焚化爐的處理模式,即可妥善處理事業廢棄物,將垃圾轉換成能源。
雲林縣府盼中央針對此案後續審查時,可朝永續發展的目標,採用零廢棄資源化系統外,另外針對空污增量部分妥善評估,甚至也將健康風險也納入評估。
張喬維指出,雲林縣除了有垃圾危機外,也需處理斗六空氣污染問題,如果再蓋垃圾焚化廠,地方不會支持,縣府會持續與工業區溝通,找出更好的解決方案。
雲林縣每天生產330噸的家庭廢棄物,縣內的林內焚化爐因環評結論遭法院撤銷,至今無法啟用,導致雲林縣垃圾處理量能不足,還需外縣市協助清理。(編輯:謝雅竹)111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