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至 2021 年期間,平均每年駐韓美軍相關的犯罪案件高達 400 多件,等於每天至少一起。 但因為有《駐韓美軍地位協定》,美軍通常並不會被判處實刑,韓國國內社會呼籲要修改相關不平等協定。

據韓媒《韓國日報》報導,今年 5 月 1 日,兩名駐韓美軍因涉嫌酒後性騷擾一名韓國女性,遭到立案調查。 5 月 15 日清晨,又有兩名駐韓美軍在首爾夜店與一名顧客發生口角後,對其拳打腳踢。雖然嫌犯很快就被韓國警方逮捕,但因為他們的身份是駐韓美軍,只好移交給美軍憲兵隊處置。

根據《駐韓美軍地位協定》,當美軍涉嫌犯下殺人、強姦、販毒、毆打致死等 12 種罪行時,韓國警方才可以對當事人進行持續拘留,而不必先交給美軍。

《韓國日報》稱,即便駐韓美軍被要求開庭,也只會受到輕微的處罰。 該媒體整理了 2018 年到今年 5 月期間的 47 份判決書,發現 23 起被判處緩刑, 19 起被判處罰款,僅有 1 起被判處實刑。

近年來駐韓美軍在韓國形象頗差,時常有美軍酒後鬧事,甚至有怒罵員警、打員警耳光的事件發生。

韓國外國語大學名譽教授李章熙表示,如果不展示韓國法律的嚴肅性,美軍有可能輕視韓國的法律體系。 暴打員警一類的犯罪,案件性質嚴重,理應嚴懲。

 

駐韓美軍在平澤市毆打韓國司機。   圖 : 擷取自韓國SBS2電視台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