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北市中和2歲男童恩恩因染疫而死亡後,相關議題持續延燒。對此,新北市政府昨日表示,已將所有資料提交給司法單位,包括8通通話內容、音檔與橫向聯繫資料,捍衛消防人員尊嚴。不過,律師黃帝穎今(10)日痛批,只是「侯市府的隱私藉口」,「法院判決早已打臉」。
新北市政府昨日召開疫情記者會時,副市長劉和然表示,恩恩議題已逐漸被模糊,嚴重影響基層在工作時的努力,因此市府已將所有相關資料提交給司法單位,以捍衛消防人員尊嚴。
對此,律師黃帝穎今天於臉書發文批,「新北公務員以公務電話處理報案等公務,這就是公權力行使,沒有公務員私人隱私可言。」
黃帝穎指出,按照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641號的確定判決,明確指出「被告(按政府機關)應依原告請求准許複製系爭資訊,因為政府資訊原則上得按媒介物之型態給予申請人重製或複製品,而被告所屬承辦系爭案件的人員當時是在執行公務,與其個人的隱私無關,並不是政資法第18條第1項第6款所稱有侵害個人隱私的情形。」
黃帝穎也質疑,為何新北市府不敢「依法行政」提供錄音給恩恩爸爸,「掩蓋什麼?心虛什麼?」
黃帝穎臉書全文。 圖:翻攝自黃帝穎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