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的愛將夏瀛洲曾經聲稱「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引發社會嘩然,如今卻又有人在上演「台警港警都是中國警」的戲碼?

事緣馬英九與兩名國民黨立委2月9日收到署名「何歡喜團隊」的恐嚇信。台灣警方已採集信上可疑指紋比對身分,也查出「何歡喜」應為在台灣念書的一名范姓香港學生,正透過刑事局兩岸科聯繫香港警務處進一步追查。

報導稱:據了解,「何歡喜」真實身份應為綽號「芒果」的范姓學生,去年11月間,香港多名法官、司法人員及政界人士共20多人,相繼收到由台灣寄出,裝有粉末、腐肉的恐嚇信,事後自稱「何歡喜」的男子在網路承認是他所為。港警查出范曾加入反中社運組織「學民思潮」,范身份曝光後來到台灣,目前在台灣一所大學修讀社會學科。

不管目的是什麼,我不贊成用恐嚇信的方式來解決問題,而且國共都善於用這一套來栽贓污名化民主運動,我們要避免給他們渾水摸魚的機會。然而台灣警方這種處理方式,我有很大意見。因為這事情可能涉及反送中運動,它不是一般的刑事案件,而是涉及政治案件。中國為此命令香港通過國安法,而香港警方利用國安法大肆逮捕香港異議人士,並且無限上綱動輒以「暴動」名義對香港年輕人判以重刑!連擁有鐳射筆、扳手等工具都可以被羅織違反國安法的罪名。港共政府甚至利用國安法通緝台灣學者吳叡人。如果台灣警方認為這種案件都必須與香港警方合作,那麼是否也要合作逮捕吳叡人?這是完全沒有敵我觀念的做法,是非常危險的事情,因為這是公權力,比賣國藝員、賣國運動員可能帶來更嚴重的後果。

再重申一遍,我不贊成這種寫恐嚇信的做法,這種事件如果違反台灣法律,就按照台灣法律來解決。證據查到什麼程度,就按照它的違法程度來懲處,但是絕對不應該與香港警方合作來處理這個案子。因為等於充當香港警方利用港版國安法鎮壓香港人的幫兇。

更具諷刺意味的是,香港反送中運動起源於香港人陳同佳在2018年2月來台灣旅遊時殺死他的女友潘曉穎再潛逃回香港。台北士林地方檢察署正式對陳同佳發佈通緝令來釐清案情並進行審訊。但是香港方面不但包庇陳同佳,拒絕個案的合作,而且趁機要修改《逃犯條例》,不但將逃犯送來台灣,更要送到中國,這嚴重違背香港的一國兩制,對香港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才引發百萬以上香港人上街抗議。由於港共政府拒絕認錯,並且鎮壓反送中運動,才導致運動蔓延半年,並且衝突日益激烈,釀成多人死傷。警方更將矛頭指向年輕人,有幾千名年輕人,多數是學生被捕。也因此有些年輕人被迫亡命海外,包括來台灣。

由於陳同佳殺人罪證是在台灣,香港因為政治原因否認台灣的司法管轄權而拒絕與台灣合作,所以陳同佳在香港僅僅以「洗黑錢」罪名短期刑求。在他被釋放後,港共政府又通過親共牧師的政協委員管浩鳴表示他要來台灣「自首」。然而因為台灣已經對他發出通緝令,所以他應該以犯人身份來台灣,然而港共因為不承認台灣的司法管轄權,所以拒絕這樣做,而要他以遊客身份「網簽」來台灣,然後誣衊台灣拒絕他入境,管浩鳴還為此來台灣活動。然而台灣是拒絕他網簽而不是拒絕入境,這事關台灣的主權尊嚴!港共又藉此將陳同佳作為對付台灣的政治工具,記者問起現在陳同佳身在何處,港共當局竟然當作尊重個人隱私拒絕回答來保護他,讓他逍遙法外。

回頭說這位范姓學生可能是反送中運動成員之一。他們當然還帶有未消的憤怒情緒,包括對支持港共血腥鎮壓學生的馬英九,但是他們既然到了台灣,就得遵守台灣的法律,違法的話,也要受到台灣法律的制裁。這是制裁他們違反台灣法律的部分,卻不應該與香港警方合作來對付香港的反送中運動!

港共特區政府是如此對付台灣,蔑視台灣的主權尊嚴,陳同佳案子未了,台灣警方竟然低聲下氣去配合香港警方來對付反送中運動的成員,不是自己作踐自己是什麼?涉及兩岸關係是非常敏感的問題,台灣警方有沒有諮詢涉中與國安部門,還是自把自為?真的希望這是政治敏感性不足,而不是自願充當幫兇。如果香港警方趁機以此案為藉口在香港大肆抓人,這是他們求之不得的事情,我不知道台灣警方將何以面對?

台灣警方對治安的破案能力很強,值得稱讚,但是涉及政治案件則不敢恭維,例如2014年太陽花學運3.23行政院濺血事件,那個凶狠毆打學生的警察尊容都出來了,至今7年仍然不知道他是哪一位。可是這次恐嚇馬英九事件2月9日犯案,2月10日不但找到嫌犯,而且已經與香港警方掛鉤還發表了新聞稿而不是偵查不公開。真是可以用「神速辦案」來形容,很可能是不眠不休、日以繼夜。這是什麼樣的動力?如果對付共諜能夠這樣,那才叫神勇。能夠這樣期望嗎?台灣政府高層能否重視一下各個部門的敵情觀念,到底誰是台灣人民的真正敵人,一旦搞錯方向,台灣就有亡國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