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哥大今(30)日宣佈,正式與台灣之星完成合併契約簽署。台灣大預計發行 2.82 億新股,合併台灣之星。
台灣大哥大和台灣之星兩家企業今天各自召開董事會後,由台灣大哥大董事長蔡明忠與台灣之星董事長林清棠代表雙方完成簽約儀式,為台灣電信產業於5G發展的關鍵時刻,奠定新的里程碑。台灣大哥大蔡明忠董事長表示,台灣大努力完成這項合併案,最大目標著眼於讓5G頻譜發揮更高效益的整合、提升行動通訊基礎建設的建置成效、朝向節能減碳永續發展目標再邁進一大步、並為產業重建新秩序。
簽約完成之後,5G台灣隊的兩家公司將依法定程序分別向NCC及公平會提出申請,於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訂定合併基準日。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表示,這次合併案,對雙方用戶、員工、股東、企業合作伙伴等利害關係人權益均能產生積極正向的提升,也能促進電信產業之健全發展。期盼能得到主管機關之支持,儘快獲得NCC、公平會之核准,以便能順利整併,加速台灣5G產業開啟新頁。
台灣大表示,發射 3.5GHz 的 5G 基站耗電量可達 4G 基站 3 倍以上,5G開台之前台灣大即主張台灣不需要4、5套 5G 網路,尤其在今日電力與氣候危機環境下。台灣大與台灣之星網路整合後,可立刻減少一套 3G 網路以及數千個重複的4G基地台站點,結合台灣大哥大智慧節能系統,即刻為台灣貢獻年節省用電量 4000萬度以上,長期而言,加上減少一套台灣之星 5G 網路,總共可為台灣每年節省用電量 1 至 2 億度,為台灣缺電,乃至於全球減碳問題,做出巨大且實質的貢獻。
雙方分別持有之 60MHz 與 40MHz 3.5GHz 頻譜,也將成加速5G 垂直應用普及與產業轉型升級的重大引擎。台灣大表示,企業專網需要專用頻譜,才不至於受到公網之干擾,台灣專頻釋出時間仍未明朗,且目前規劃給垂直場域使用之4.8-4.9 GHz 專頻為次主流頻段,設備與終端成熟度、成本短期内都不利於垂直場域發展。5G 台灣隊成立後,在智慧工廠等企業垂直場域,將能立刻以台灣之星原持有之 40MHz 3.5GHz,以原有公網設備發射,提供不受公網干擾之企業專網服務,在最佳成本效益下,全力加速台灣產業的5G智慧升級,大大提升國際競爭力。
此外,台灣之星持有之 900MHz、2600MHz 頻譜,與台灣大持有之 700MHz、1800MHz、2100MHz、3.5GHz、28GHz 頻譜充分互補,未來 5G 台灣隊將能提供最高達 7CA 之 5G NR CA,同時滿足低頻穿透、中頻容量與高頻極速之 5G 全方位需求,加速台灣元宇宙、Web3,以及AIoT等次世代行業的發展。
於用戶權益上,本案合併完成後5G台灣隊加總共 980 萬用戶,形成大型業者經濟規模,整體基礎建設投資效益與用戶體驗將大幅提升,雙方用戶都能在合併後享有更大網之網内互打優惠;台灣之星既有客戶亦將能以原資費升級享有1.5 倍4G 涵蓋、3 倍5G 涵蓋,且設計容量更大的之優質網路,以及更高密度實體店面,更方便貼心的服務體系。
簽約完成後,雙方經營團隊將儘速研擬員工安置計劃;同時期待在合併完成後,近千萬用戶的基礎,也將更有助於台灣大推動好速成双、mo 幣多、Disney 等獨門方案的銷售量,結合 momo購物、台灣大寬頻等集團關係企業,發揮更強大的整合績效,以「Open Possible 能所不能」的核心精神、更亮眼的經營成果回饋所有利害關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