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26日發生酒駕車禍釀1死3傷,37歲母親在斑馬線遇死劫,肇事黃姓男子第3度酒駕,酒測值高達1.24毫克,引發社會公憤。今年5月已經有立委提案,酒駕致死最重應處死刑,也有民眾提議祭出鞭刑嚇阻酒駕惡行。對此,精神科醫師潘建志在臉書Po文表示:「網路上群情激憤。鞭刑啦,哪次不喊鞭刑,死刑啦,哪次不喊死刑。等等,嘴完過去,這麼廉價?」

潘建志分析,台灣酒駕多次修法加重刑責,死傷十年來真的有減少。今年因為疫情管制,大量減少到8000人以下。重刑加上宣導和頻繁路檢,的確有嚇阻效果。酒駕累犯裏,七成是慢性酒癮患者,一天不喝就有戒斷症狀,心悸噁心手抖,所以天天喝。

潘建志指出,雖然明知酒駕後果嚴重,但喝茫了人的判斷力下降,一時圖方便還是會開車騎車。事故原因統計,酒駕後一個人騎摩托車撞電線桿掉水溝犛田,因而致死的場景,占酒駕死亡最大宗。酒駕是種自殺自傷的行為。因為酒癮患者,常合併許多精神疾病。有時是先有情緒問緒或失眠才開始喝酒,誰先誰後都有,互為因果。

潘建志續指,這群人最重要的是看醫生戒酒。不戒酒,好運沒出意外事故也還是在慢性自殺,喝20年就會有胰臟炎肝硬化食道出血中風癲癇失智症。一旦酒駕,等於是在自殺時隨機殺人。不是危言聳聽,酒害早已超越煙害,超越一切毒品,是物質成癮裏危害社會影響最大的。

潘建志強調,肇事的黃姓男子車上有個友人,勸阻黃姓男子無效,還坐上他的車,可能會受到2年前立法院修法後的連坐處份。某些國家如日本,連坐處份的罰則比台灣更重,連店家都有責任。在多人喝酒的場合裏,事先阻止某人發生酒駕行為,當然比肇事後追究有用。阻止酒駕,是每個人的社會責任。

潘建志直言:「鞭刑死刑,又不是你當劊子手。說要修法,你幹嘛不去選立委?寫部鞭刑法案,看有多少立委會贊成。已願他力,把問題推給別人去解決,自已光明正大生氣。每次酒駕新聞後滿滿的留言都是,每一次」。潘建志認為,悲劇發生難過後最好有正面勇敢的行動,協助酒癮患者戒酒,當場阻止酒駕,或是去選立委,他則會努力去做前面兩件事。

潘建志指出,台灣酒駕多次修法加重刑責,死傷十年來有減少。今年因疫情減少到8千人以下。   圖:翻攝潘建志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