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9日電)台北市建管處今天表示,全市經公告列管海砂屋共245棟,須拆除重建215棟、加勁補強30棟。若所有權人自行拆除,每戶補助新台幣20萬元;在期限內加勁補強,每戶補助10萬元。
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發布新聞資料指出,從民國86年統計至今年11月25日止,北市列管公告海砂屋有245棟共4167戶,其中須拆除重建為215棟共3801戶、加勁補強30棟共366戶。
建管處表示,須拆除重建海砂屋,若所有權人自行拆除,補助每戶20萬元;鑑定為加勁補強海砂屋,在指定期限內,依鑑定報告處理並完成工程,補助每戶10萬元。
建管處指出,「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經多次修正訂定,依公告列管須拆除重建海砂屋,除可減免房屋稅外,若公告列管5年內更新,能依原建蔽率及容積率、原總樓地板面積申請重建,且放寬容積率或總樓地板面積達30%,保障住戶權益。
建管處表示,有部分須拆除重建海砂屋,因超過停止使用期限,若未申請展延,不能使用建物,經查獲,可裁罰所有權人5000元至6萬元以下罰鍰。
建管處指出,為輔導海砂屋更新,須拆除重建海砂屋依法被劃定為更新地區後,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僅須整合1/2以上都更同意門檻,就能申請都更或權利變換計畫,細節可洽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編輯:戴光育)110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