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7日電)民航局去年撤銷遠航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遠航董事長張綱維今天公開對多家媒體說,已提行政訴訟,但盼和解並復飛,否則要提國賠,民航局則回應,快處理停放在機場的飛機。
遠東航空在2019年12月12日向民航局提出,隔日起暫停所有航線營運,民航局認定遠航無預警停飛違反民航法,報請交通部廢止遠航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交通部在2020年1月31日同意,民航局也裁罰遠航新台幣300萬元。
遠航雖已停止營運,公司還是存在,張綱維仍是遠航董事長。
張綱維說,民航局撤銷遠航運輸業許可證是越權,遠航提起訴願,交通部訴願會也認定註銷遠航運輸許可證權限在交通部,民航局的處分無效。
交通部航政司副司長韓振華回應,廢止遠航的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的結果並未改變,只是更正撤銷權由民航局改為交通部,所以駁回遠航的訴願,遠航仍不服而提起行政訴訟。
張綱維說,遠航提的行政訴訟案24日會開庭,遠航希望能再取得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未來能專營航空貨運,所以盼與民航局和解。
民航局回應,廢止遠東航空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案,依法處理,目前遠航尚有7架飛機分別停放在桃園國際機場、松山機場及高雄機場,為了機場觀瞻與安全,請張先生儘速處理。
張綱維認為遠航被廢止許可證,造成1000多名員工頓時失業、公司遭遇重大財務損失,顯有違比例原則,若無法復飛,他將委請專業律師提出國賠,估計國賠金額約50億元。(編輯:陳政偉)11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