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0日電)高山協作員在登山活動中扮演不可或缺重要角色,勞動部近日擬訂首份高山協作勞動指引,除建議揹負重量以30公斤為原則外,也要與受領服務者擬定書面契約、約定服務時間等。

台灣擁有美麗山林,在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爆發後,登山旅遊更蔚為風潮,但在高山地區運輸物資並非易事,須仰賴高山協作員以人力運送,繁重的物資對協作員身心靈造成極大負荷。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在107年曾經做過調查,發現有87%的高山協作員覺得山域揹負作業是一件很容易造成肌肉骨骼不適的工作,有55.4%曾經因揹負作業而受傷,而高山協作員大多數都是按件計酬形式,臨時性人力占相當高的比率,因此也常常引發勞資糾紛等情況。

過去對於高山協作員的勞動條件,勞動部並沒有相關法律規範,但為了避免讓高山協作員因工作而受傷,勞動部近日已擬訂首份高山協作員山域揹負作業職業安全衛生指引,提供必要危害預防建議以及書面契約範本。

根據指引內容,勞動部勞安所依據過去研究調查,建議每人揹負重量以不超過30公斤為原則,如果超過40公斤,建議多人協同作業,在考量天候及路況因素下,原則上應於白天進行揹負作業,如果超過1日以上的隔夜作業,應有安全住宿休息場域。

至於揹負方式,建議以改良式雪巴揹負方式(頭肩揹負方式),也就是揹負的重物透過雙肩背架與頭帶,將重量分散至肩膀與額頭,避免危害。

另外,高山協作員與同隊隊員也應共同規劃工作實施計畫,納入登山申請資料中,計畫內容建議包含行程規劃、攜帶裝備、人員經驗及體能評估、撤退路線、緊急事故處理規劃、留守回報及其他注意事項,以避免發生意外災害。

為確保受領高山協作服務者給付合理報酬及提供意外保險等相關保障,指引也建議高山協作員及受領高山協作服務者可採書面契約方式約定相關權利義務,包含寫明服務期間、服務區域、服務計價方式、服務費支付方式、揹負作業所託運物件、爭議處理及管轄法院等。

在保險部分,也必須在書面契約上揭示,包含是否已經自行投保職業保險、加保商業保險、是否負擔意外保險等。

書面契約也提到,高山協作員最大單人揹負重量不超過40公斤,在作業安全下,經協作員同意可視情形調整揹負重量,但超過40公斤時,應以多人協同作業為原則,若揹負重量超過30公斤,超過部分的計價標準也應高於30公斤以內的計價標準。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組長劉立文表示,高山協作勞動指引將於明天正式上路,考量高山協作員有個體差異,目前先以行政指導方式規範,建議高山協作員與受領高山協作員服務者都應遵守指引,才能避免憾事發生。(編輯:管中維)11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