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疫情趨緩,行政院規劃推出「振興五倍券」,民進黨派系「正國會」立委陳亭妃蔡適應等人今天(12日)指出,國民黨人士近來刻意錯誤解讀民進黨立委「不支持振興券」,反對行政院政策,令人感到遺憾,而他們也對領券方式、面額大小、使用用途等提出建議。

「正國會」立委陳亭妃、黃秀芳、蔡適應、余天、吳琪銘、莊競程、黃秀芳、陳歐珀、陳秀寳、蔡適應等人今天發出聯合聲明。他們強調,他們立場就是紓困期發「現金」可以救急,振興期發「振興券」可以讓市場經濟活絡,不同的時間點有不同的政策推動,但目標一致就是要讓人民與台灣更好。

正國會立委指出,這段時間接到許多基層聲音,今年因為本土疫情的影響,民眾受衝擊的層面比去年更廣,此時要民眾拿出1千元現金換取5倍券,民眾感受不佳,因此他們才會提出建議,「振興券要升級,並且希望行政院體恤疫情衝擊層面廣,讓民眾直接領振興券,全民共同振興經濟」。

正國會立委說,在此目標下,國人能以最便捷的方式,直接領取5000元紙本或數位振興券進行消費,進而刺激市場、帶動經濟動能,而政府也應以各種政策工具結合民間資源,增加國人額外消費的意願,邀請全民一起加入振興經濟的行列。

正國會也就領券方式、面額大小、使用用途、使用期限、優惠形式、加乘效果等面向,提出建議。

六項建議包含:

一、領券最便捷

數位、紙本並行,避免因數位落差導致相對剝奪感,並且簡化民眾領「五倍券」的程序。

二、面額最好用
振興券面額應「有大有小」,以適用於不同樣態之振興,使民眾至夜市攤商、小店家消費如同現金方便使用。

三、用途最廣泛
除繳稅、繳罰單、保費等無關消費行為之用途應排除外,振興券應廣泛適用全國實體店家,並維持去年可繳學雜費、補習費之原則,排除不受疫情影響之民生消費型電商;而藝文相關之售票系統、電影院售票系統、旅遊旅宿相關平台等應可適用。

四、期限最適宜
振興券發放後,需有一定使用期限,以刺激消費、帶動經濟,同時不能造成民眾使用之時間壓力。去年三倍券於7月15日開始發行,使用期限至12月31日,可使用期間為5.5個月。今年度振興券若於9月1日至15日間發行,使用期限應拉長至明年農曆年後,由於2022年農曆春節為2月1日,最適宜的使用期限應訂於2月底,讓振興券使用期間達5.5至6個月。

五、優惠最多元
去年領取紙本三倍券人數超過2100萬人,數位綁定僅180多萬人,很多人因為不會使用,而沒有選擇數位綁定,今年應推廣更多元的使用方式,帶動數位轉型,應以支付平台,引導「電子折價券」讓民眾獲得多重優惠,並鼓勵小攤商使用;實體部分,可結合各地方政府、店家組織平台,在消費端提供更多消費誘因。

六、加乘最大值
今年應延續、擴大去年各部會振興措施(藝Fun券、農遊券、動滋券、客庄旅遊券、安心旅遊國旅補助)。除了振興券外,應跨部會協調各種方案的搭配優惠,在去年的基礎上增加「總金額」與「得券人數」,讓更多民眾加入振興行列、讓各產業鏈受惠人數更多,以針對不同產業的振興措施,與5000元振興券加乘,達到最好的振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