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國內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勞動部日前宣布移工全面暫緩轉換雇主,因疫情趨緩,自7月13日起恢復移工轉換雇主台灣移工聯盟今(13)日質疑,上萬名移工既「失業」又「被迫無法就業」,勞動部難道不應給予任何補償?

台灣移工聯盟今天召開「移工失業無人問 禁止轉換要補償」線上記者會表示,今年5月27日,勞動部發函指示各單位「延後或暫緩勞資爭議協調會」,6月7日宣布,自6月6日起全台移工暫緩轉換雇主,7月1日重新開放「家庭看護工」的轉換,7月13日,開放所有移工的轉換,這上萬名移工既「失業」又「被迫無法就業」了25天(6/6-7/1)或37天(6/6-7/13)。

聯盟指出,對目前在台的70多萬移工來說,取得「轉換雇主」的資格並非容易的事,《就業服務法》中明訂「原則禁止、例外准許」的轉換雇主規定,因此在台灣能轉換雇主的移工是少數,而能轉換雇主的移工,多是發生「不可歸責於移工」的情況。
聯盟說,其中一種「不可歸責於勞工」的狀況,便是「勞資爭議」,例如移工被積欠加班費、被指派許可外工作、超時加班等等。而當移工再也無法忍受,向NGO、地方政府提出勞資爭議的時候,通常便是訴求能夠轉換雇主,並與仲介解約。

聯盟提及,當提出爭議後,移工通常會被仲介帶離開原工作崗位,自然不再有薪資可領,同時,移工也沒有獲取任何其他收入的可能,因移工在台灣「未經許可,不得從事任何工作」,對移工來說,所謂「勞資爭議暫緩」,並不代表爭議可以真的被擱置,而是延長了「沒有任何收入」的痛苦,這個政策已對移工帶來難以承擔的經濟壓力。

聯盟強調,在疫情最嚴峻的時候,政府也未曾禁止全台900多萬勞工求職、面試、換工作,因勞工一旦失去收入,不但是個人、甚至整個家庭都會面臨失去生計、無法溫飽的窘境,「求職」對台灣勞工如此之重,對移工來說也是如此。

聯盟提及,在台移工平時領取的僅有基本工資,家庭看護工更只有17000元的薪資,大部分移工除了勞健保、所得稅之外,還得被扣除膳宿費、仲介服務費、體檢費、居留證等等費用,甚至還背負著為了來台灣工作,而欠下的一大筆仲介費貸款。
聯盟說,雖然轉換雇主在7月13日再次開放,但不論這些移工的「生計」被延宕了25天還是37天,都是無法被抹消的,已經造成的具體傷害,甚至有轉換中的移工,原本已經找到新雇主準備上工,卻因「禁轉政策」而多失業了一個多月;勞動部的「禁轉政策」政策無異於「斷炊」、「斷糧」,甚至還會因為離開雇主處等待轉換,而被仲介收取每日的膳宿費用。

聯盟呼籲勞動部,「傷害既已造成,補償就是義務」,要求政府應給付受影響者紓困補償,自該移工受影響日起,應發給第一次新台幣1萬元紓困補償,於受影響日滿30日的隔日,發給第二次1萬元的紓困補償。

此外,聯盟也呼籲盡速修訂《就業保險法》,讓所有移工都有加入就業保險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