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抨擊醫學院出身的柯文哲醫師,我攻擊民選出來的柯文哲市長,我甚至厭惡政治人物的柯文哲,但放置在台灣的政壇狀況,你認為國民黨中央、黨團,或者讓韓國瑜當市長,乃至比較郭台銘,能比柯文哲好到哪裡?如果答案顯示沒有明顯差別,那柯文哲又為何要接受超越常態的嚴厲抨擊呢?
換另一個角度來說,這些政治團體與政治人物,不都是人民的選票支持出來的嗎?在獎賞懲罰的比較下,柯文哲為何需要承受遠超過其他人的攻擊?柯文哲現象的問題核心,不在柯文哲,而是這個號稱已經現代化的臺灣社會及其公民。其中,知識份子、社會精英尤其要負擔更眾的責任。
6/27,被稱為國師、哈佛法學博士陳長文律師在中時電子報,發表「時論廣場》裝睡的人叫不醒,「疾言厲色」有用嗎?(陳長文)」。全文的責任都是陳時中、蔡英文,也沒有提到萬華阿公店,更不要說北農群聚感染等事。討論疫情卻不提疫情地點、狀況,不提第一線指揮官,僅鎖定相對高階的政治人物,這樣的文章很難說服別人相信。並且他在談到疫苗時,理由一大堆,但這些理由就其學養背景與能力,絕對知道原因所在,卻一一忽略。更且,這不是發生在過去很遙遠的事情,而是這一個月內,還在進行的事件。此時大家的記憶不僅猶新,還不斷在更新。竟會出現這種文章。我也寫一篇文章抨擊之(「讀者投書 》疑問一大堆的陳長文國師文章「裝睡的人叫不醒,疾言厲色有用嗎?」新頭殼newtalk。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07-11/602372)),因為我不認為這文不應以奇文共欣賞觀之,而是堂堂如此有名望的社會賢達,竟藐視社會大眾至如此地步。這才是重點!
柯文哲、陳長文之所以敢如此囂張,最主要就是我們這個社會的公民,以及公民建構起來的社會組織機制與民意,沒有一套監督、檢驗及清晰的權力-責任機制。以柯文哲防疫來說。他有兩個身份。一個是台北市民賦予的市長,一個是中央地方權限下的地方首長。就後一個來說,中央要他怎樣防疫,他就是不這麼做。中央並沒有要求他對這樣的動作,必須提出解釋,也沒有懲罰。這以行政法規要求。台北市民也應該要求他對此進行解釋。這可以由台北市議會要求到議會專案報告解釋處理。然而將這兩者放置在民主政治,就是選票、選民(人民)對柯文哲這樣作為的反映。目前最快速(卻不一定正確)知道反應的,就是網路聲量與民調。這或可以稱政治市場的反應。中央執政的執政黨看民意決策,地方行政首長與民意代表依舊是這樣。
另外,在民意與政府之間,還有社會組織。以傳播資訊的角度說,柯文哲講了很多謊話,或者前言不對後語的話,這在媒體發展比較成熟的國家,記者及記者公會、組織就會對這類報導提出警訊。例如在柯文哲的記者會上,若能自由發言,就會拿柯文哲前後發言不同,進行質問,要柯文哲必須交代清楚。若不能自由發問來質詢他前後不一致的發言,就應該在媒體上將事實呈現:「柯市長的記者會與其他記者會有不同之處」云云。在平面文字或媒體報導上,柯文哲講的話必須和他之前所講的,多呈現在報導中,才能比較完整的讓閱讀者知道。這種組織內在的要求、紀律發揮效果,以使得他在社會上發揮的功能,與人們對他們的認知一致。
這樣的論點也適用在其他方面。例如xx學者在媒體上發言,必須和他的專業、頭銜相一致,否則所屬公會會進行舉證、檢討,並考慮他之驅逐出此公會中。會計師公會就有這樣的規範。國外會計師如果(涉及會計業務)說謊,將可能被其所屬公會開除。因此國外的會計師在公開場合不敢公然說謊。然而這些公會規範在國內幾乎都無法或根本不運作,這就是可悲之處。
我不是在替柯文哲、陳長文說話,我只是要說,在批判柯文哲、陳長文之時,社會大眾是否也應該自我反省?難道由我們所組成的這個社會,沒有責任嗎?俗語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這是說者的脫責之言。但我們給他什麼江湖,難道一點都不需要討論?
作者 : 林修正 / (退休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