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法官質疑,刑警濫用實聯制資訊逮捕嫌犯。NCC今天澄清,實屬誤解,刑事警察局是依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取得簡訊內容,並未向指揮中心調閱,政府並未違反承諾。

本土疫情期間,政府推出實聯制簡訊,讓民眾掃碼進出店家,協助未來疫情調查。不過,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張淵森近日撰文質疑,有刑警濫用實聯制資訊逮捕嫌犯,將相關資訊使用於防疫之外目的。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澄清,1922「簡訊實聯制」僅供防疫用途,是由指揮中心向5大電信業者取得相關資料,刑事局未曾調閱;而各電信業者除提供指揮中心作疫調外,未曾提供1922資料給其他任何單位,政府未曾違反僅供防疫之用的承諾。

NCC指出,刑事警察局日前已澄清,為犯罪偵防,是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向法官申請通訊監察書,經法官同意後,於其通訊監察系統進行監察,檢警單位可聽到或看到受監察人所有通訊內容,包含發送給1922簡訊內容,為經法官許可的合法調查行為。

NCC強調,簡訊實聯制所蒐集資料,是指揮中心為辦理疫調所設置,兩者是各依不同法規設立的獨立系統,其蒐集目的及範圍也不相同,係屬二事,不能以此混淆視聽;該法官未釐清相關法律適用即對外評論,「甚表遺憾」。

此外,指揮中心今天也請警政署通令所有警察機關,主動不使用因通訊監察獲得的簡訊實聯制內容,避免造成外界不必要的誤解。

NCC重申,簡訊實聯制是重要科技防疫措施,嚴謹遵守限定防疫目的、最小化蒐集、保留28天即刪除等原則,會再督促電信事業於受理任何用戶資料調取時,遵守法律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