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黨國,讚美邪穢」。以前老廢渣可以吃選手喝選手還能玩選手,現在只能怨天怨地怨父母怨政府。不過還好,有個低能卡可以匿名寫黑函。
還是鄉民有眼光,了解黨國各類邪穢的唯一宗旨:「擋人財路比殺他父母還罪大惡極」。被匿名抹黑者是不是真正清白,這一點姑且不論;但尸位素餐的黨國邪穢老廢渣,就要讓他們趕快實現自爆的「被空降的瑞莎搞到一團亂」。
2021年4月29日《自由時報》報導〈瑞莎遭匿名爆料「空降搶功」 網友狂洗:得金牌太過分〉:
「近日DCARD論壇出現匿名爆料,指控台灣媳婦瑞莎…空降搶功』4大罪狀,不過連日來也有大批網友暖心相挺。……
瑞莎是前烏克蘭籍韻律體操國家隊選手,20年前來台灣當模特兒,自2019年正式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便正式回歸韻律體操領域,長期以來義務指導,積極培育台灣小選手,包括成立瑞星韻律體操協會,聘請兩位俄羅斯籍教練及前菲律賓國家隊總教練協助專業訓練。去年11月對外募款,1個多月時間就募到千萬,近日獲得桃園市長鄭文燦表揚。
不料或許是樹大招風,近日DCARD上卻出現匿名爆料指控『黑特 瑞莎真的有付出那麼多?』,控訴她的4大罪狀,包括『空降韻律體操界、並挖角各校選手』、還稱她『募款資金流向不公開』、『桃園市府補助款300萬只落在瑞莎學校』,以及『使用武漢國中體操場地,隊員卻無該校學生』等,其他的基層教練多年來付出心血卻無人問津。
對此PTT八卦版上的風向卻是一面倒挺瑞莎,『瑞莎曾助台選手赴美比賽,獲一金三銅佳績,應該是擋人財路』『得金牌太過分了』……
桃園市長鄭文燦也澄清,300萬是補助武漢國中新設活動中心的冷氣費用,並非給瑞莎基金會;瑞莎經紀公司強調,對不實指控的網友會循法律途徑解決。」
黃拉結為何認為瑞莎在「亂搞」?
從「督割之亂」以後,鄉民對於各種爆料,往往都會發展出「自動免疫系統」。也就是在一面倒的風潮中,總會有人提醒大家「勿忘督割」或「莫忘督割」。
但針對黨國邪穢那些老廢渣的匿名爆料,似乎就真的一面倒到底了,也可見黨國各種邪穢的可信度,竟然可以低到如此不堪,真的難以想像。
PTT鄉民女神qn(黃拉結)29日就在個人臉書發文諷刺:
「依我看來,瑞莎真的很亂搞吧?去年1月自掏腰包帶選手出國比賽,包吃包住一整個月,還拿了面金牌回來。無償教孩子學體操,這完全破壞台灣體育界的平衡和規則啊!」
「中華體邪就是邪惡的根源。看看戴資穎的球鞋懲處事件,看看網協如何逼走謝淑薇?中華體邪就是一堆沒有下限的門外漢空降、坐領高薪當肥貓米蟲,這才是常態。」
「你瑞莎怎麼可以破壞這種常態?怎麼可以隨便教隨便就弄了張金牌回來?怎麼可以不收費用訓練體操隨便就打壞體育界的規則?看看人家體邪,經營了多久連一張金牌都沒有,你瑞莎這樣真的太亂搞了!」
台灣也該有「Me too」運動嗎?
鄉民們也有共識,以瑞莎的個人條件,大可不必募資與免費教學。像朱宗慶打擊樂教室那樣,開個全台連鎖的「瑞莎體操教室」,就算每年每人收200萬的學費,還是會有很多家長,不為出國比賽,不為升學加分,純粹只是為了孩子的體能或體態,排隊送小孩來報名。
PTT八卦版有鄉民問卦「體操界因為瑞莎被搞得一團亂」,底下留言討論熱烈。老實說,送小孩去接受打罵式的「黃埔體操」,受的傷害不能算最慘。最怕還是遇到高雄前鎮光X國小梁X宗這樣的「狼師」吧?
「我很想飛,但我的翅膀卻被他折斷,而他是我一度認為是父親的教練。」這是2018年2月,法院註記的體操選手A女,因看到2017年美國體操性虐待醜聞判決,而在臉書「爆料公社」貼文控訴,自己長期遭到梁X宗性侵,呼籲其他受害女學生們勇敢站出來,引爆「台版Me too」運動。
A女陳述自己是隔代教養的孩子,因此當梁X宗在A女讀幼稚園時,就是她的體操啟蒙恩師,A女也一直把梁X宗當父親一樣的尊重。「體操是我最愛的運動,也是最恨的運動。」
A女在就讀光X國小時,梁X宗不論是體操中危險動作的保護,或是平常的噓寒問暖,對A女的呵護都無微不至。因此平常摟摟抱抱,A女都當做是跟家人之間親密動作一般,因此她不懂,為什麼到外地比賽時,有學姊接到梁X宗的電話,要她去教練房間時都會發抖。
後來上國中身體開始發育後,終於「輪到她」了。梁X宗不僅在汽車旅館奪走A女的童貞,還要A女住進梁X宗家裡,與另一名學姊住在同一個房間,每周都找機會把她叫去書房或客廳性侵,「一次又一次的進入我的身體,每一次過程我都像死了一般,直到結束後,我才覺得自己又活過來。」
A女PO文後,檢警開始過濾多名受害人,但僅有A女和同住在梁X宗家裡的B女,以及另兩名學妹C女和D女院出面指控,高雄地檢署以強制性交和強制猥褻等罪起訴梁X宗。
這是台灣體操界的真實生態嗎?
從高雄地院一審判決書可證,A女控訴從國二下學期開始,梁X宗平均每週性侵A女1次。即使在生理期,梁X宗也只問A女,「你怎麼流血了?」A女忍著眼淚卻無法拒絕,因為教練說:「這又沒有什麼,以前不是沒有做過,那你現在在幹嘛?」
到了國三,梁X宗以「積極訓練、規律生活」等理由,要求A女與B女住進他家。她們既是隊上最優秀的選手,也是被梁X宗性侵最多次的受害人。B女出庭作證,A女讀高中後,梁X宗變本加厲,有一次竟趁兩女入睡時,直接到房間裡,掰開A女的腳性侵。
判決認定梁X宗違反A女意願,強制性交1次,此部分判刑6年。但A女和B女指控在家裡、體操室、汽車旅館,長期遭梁X宗性侵這一部分,法官變更起訴法條,認為這是利用權勢性交罪,而A女提告的時間已超過10年追訴期,判決免訴。
另外A女提出2002年婦產科診斷證明書,表示因月經晚來,梁X宗要帶她去婦產科就診前,仍在國小體操館休息室性侵,並說「試試能否將胚胎撞掉?」B女也證稱看到兩人外出。但判決認定B女證詞無法證明梁X宗性侵,這一部分也判決無罪。
其他判決有罪的部分,則是梁X宗2008年指導未滿18歲的C女時,還與C女之母交往。有次梁X宗帶母女倆到汽車旅館,聲稱要幫C女水療,要C女脫光進浴缸,梁X宗也全裸進浴缸,一手抓住C女的手,一手摸她的胸部,問說:「知道這是什麼嗎?」C女說:「是胸部」,梁X宗說:「錯,是乳房」。
接著梁X宗又抓著C女的手,要摸他的下體,並說這是「男生的生殖器、陰莖和睪丸。」被C女母親發現,趕緊把女兒支開去沖澡,並對梁X宗說「這樣不好吧!」這一部分梁X宗雖否認犯行,但判決認定構成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
至於梁X宗被起訴,2003年暑假帶隊北上參賽時,打電話叫正在讀大學,曾經指導過的D女到旅館,灌醉D女後從後面熊抱到床上,不顧D女哭喊「老師不要這樣」,強制性交得逞。D女提告後經鑑定,雖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跡象,但法院認定無法證明該症狀與遭梁X宗性侵有相關性,因此這一部分則判決無罪。
ABCD四女指控梁X宗性侵及強制猥褻罪,高雄地院以性侵指控超過追訴期為由,僅認定梁X宗對A女有一次強制性交行為,以及對C女有一次當著她母親的面,在汽車旅館強行摸她胸部對她性教育,兩個犯行各判刑6年及1年徒刑,應執行6年10月徒刑。
這就是台灣體操界的真實生態,也難怪鄉民們都期待,尸位素餐的黨國邪穢老廢渣們,能趕快實現他們自爆的「被空降的瑞莎搞到一團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