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EU)為了人權議題,將大動作制裁中國緬甸歐盟官員今(22日)宣布,由於中國侵犯新疆維吾爾族人權,將對4名中國官員1個實體(entity)制裁,實施旅遊禁令與凍結資產,也決定將制裁11名涉及2月1日緬甸軍變事件的人士。

歐盟對中國的制裁,是自從1989年天安門事件對中國實施「武器禁運」制裁以後,首次針對中國實施的實體制裁。中國目前是歐盟的第二大貿易夥伴,不過歐盟還是在人權議題上與中國僵持不下。這次歐盟制裁的4位中國官員分別為前政法委書記朱海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王明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政委、中國新建集團公司董事長王君正,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廳長陳明國,而實體被制裁的則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

對於歐盟的制裁,中國外交部也發出警告,指出「北京當局會發出強硬回應」。

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波瑞爾(Josep Borrell)也在出席歐盟外長會議時表示,「我們將對緬甸11名涉及政變及鎮壓示威者的人士祭出制裁。」理由是緬甸國內的情勢逐步惡化中。

德國外交部長馬斯(Heiko Maas)進一步指出,歐盟對緬甸的制裁,將會針對「街頭暴力行動人士」,並不是要懲罰緬甸人民。馬斯透露,「緬甸的謀殺人數已經到達了讓人無法忍受的程度,這也是我們為何無可避免地對緬甸實施制裁的原因」。

雖然歐盟已經對緬甸實施武器禁運,且從2019年就鎖定部分緬甸高官,但這次的制裁,將會是歐盟從緬甸政變以來,最重大的回應。

不只有中國與緬甸被制裁,歐盟外長會議上,也針對俄國、北韓、厄利垂亞(Eritrea)、南蘇丹(South Sudan)及利比亞等國家,將10多名違反人權的個人實施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