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黃捷罷免案將在6日舉行,然而,罷捷團體日前將黃捷聲援香港,可能違反港版《國安法》來當作罷免的五大理由之一,引發討論。對此,流亡英國的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透過臉書聲援黃捷,並為此罷免理由驚訝,「會不會太離譜了?」

中選會近日公告黃捷罷免理由書,罷捷團體列出5項罷免理由,其中,第五點為「違法介入港暴進行物資募集,對中態度嚴重雙標」,指黃捷募集物資部分明顯違反國安法第21條,影響國家安全甚鉅。

羅冠聰表示,本來對罷免黃捷的個案沒有太大關注,直到在新聞看到罷免其中一個理由竟然是聲援香港示威,他親自去中央選舉委員會的網頁,把罷免理由書快速看了一遍後不禁訝異,「這會不會太離譜了?」

羅冠聰指出,理由書將香港反送中運動講成「港暴」,明顯是中共口吻,試圖將爭取民主的運動污名化,變成名不正言不順的「暴動」。這種惡質定性,只有中共爪牙才會如此張狂的寫出來。而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根本就是「欲加之罪」。基本上中共要將人入罪,香港人喊一句「香港加油」都可以是違反國安法。國安法就是中共用來箝制香港市民的言論、思想、政治自由,跟戒嚴時的《刑法第一百條》沒有本質上的區別。難道台灣政治人物也要受制於中共的嚴刑惡法嗎?那麼喜歡被中共的惡法框限,為何不去大灣區生活,反倒在台灣享受民主了?

羅冠聰批,這份理由書看起來非常像是小粉紅寫出來,連語境上的「國家」,都是默認成「中共人民共和國」,令他質疑,「這真的是台灣人寫的罷免理由書嗎?」聲援香港竟是被罷免的其中一個理由,他覺得提出這份狀書的人,不應該稱自己是為了民主、實踐民主。民主不是用來讓極權侵蝕人民的自由,扶助他們進行政治壓迫的。

羅冠聰坦言,自己不認識黃捷,也沒有見過她,但他覺得如果黃捷是因為支援香港而負罪,作為香港人,自己也有義務出來聲援她。而這種打著民主旗號,卻在為極權為虎作倀、默認暴政的行為,更需要守護民主的人出來聲討。

羅冠聰強調,台灣是一個成熟的民主政體,這也代表她必須建立防護機制,來對抗這種惡質霸凌行為。最大的力量,就是來自懂得明辯是非的選民。港台唇寒齒亡,他非常感謝過去多年,一直都有台灣公民社會的朋友鼓勵、幫助著我們,在艱難的環境下不斷努力守護我們僅餘的自由。請台灣人民不要誤作極權的幫兇,污名化香港的民主運動,協助中共霸凌香港的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