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選舉委員會今(18日)公布罷免高雄市鳳山區市議員黃捷成案,訂於110年2月6日投票。國民黨高雄市黨部主委李哲華表示,既然黃捷議員說要直球對決,請鳳山區的民眾2月6日出門投票,對「2266」的黃議員表達是否讓他繼續擔任議員。

除了罷捷團體列舉的五大不適任理由之外,黃捷在擔任市議員期間不僅製造仇恨、擴大歧見、傷害民主。李哲華進一步指出,當全民疑慮的瘦肉精議題擺在眼前時,他僅喊出「健康權不能被妥協」的口號,並選擇在市議會表決時刻臨陣脫逃。身為民意代表在議會殿堂為民發聲,是最直接最有力的方式,但她卻選擇喊口號表態,而不為鳳山區的民眾站出來捍衛健康。

罷免案一成案,黃捷就說要「直球對決」。李哲華認為,如果人民一票票選出來的代議士做不好,人民就有罷免的權利。民意可載舟亦能覆舟,呼籲鳳山區民眾,罷捷投票日當天一定要出門行使公民權,不僅投下罷免票,體現自由民主的價值,也共同參與了重要民主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