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福部次長薛瑞元今(27)日宣布,109年12月1日起,經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2至8級者,如其所聘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或因故請假無法協助照顧,即可申請喘息服務,不再受30天以上空窗期之限制。

衛生福利部及勞動部共同推動之「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擴大喘息服務計畫」,針對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被照顧者多屬有全日照護或密集照顧需要,以保障被照顧者於外籍家庭看護工請(休)假期間之安全與照顧品質,減輕家庭照顧者之照顧壓力與負擔為主。

為保障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期間,減輕家庭照顧者照顧壓力,衛福部分別107年、去年9月陸續宣布,70歲以上(老老照顧)長照需要者、經評估失能等級第七、八級者,外籍看護即使請一日休假,也可申請喘息服務,今年12月1日起再放寬,連長照2至8級者也成為受益對象。

考量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家庭與被照顧者之需要,被照顧者如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為2至8級,除可申請喘息服務外,亦可申請專業服務、交通接送、輔具服務、住宅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到宅沐浴車服務與社區式交通接送服務等多元長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