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在8月底頒佈新政策,宣布從9月開始針對8類醫材自付差額特材訂出價格規範,最遲需在9月30日前完成價格調整,將自付差額控制在極端值以下。外界質疑聲浪不斷,健保署昨日再次發布說明,舉出3項Q&A回應社會疑問。

健保署表示,6月8日健保署原依法針對民眾自付差額特材訂上限,衛福部長陳時中親自率領健保署同仁與醫界朋友進行溝通討論後,依照當日會議三點共識(1)優先處理極端不合理價格的特材,(2)邀集相關醫學會討論功能/材質分類再細緻化,(3)強化醫材資訊透明公開,健保署立即再與17個相關學協會進行雙向面對面溝通,大家同意功能/材質分類再細緻化,並以院所收費價之百分位為管理院所收費之極端值,如未來極端值之管理方式若異動,健保署會再與公學協會討論。 

一、 極端值設定以後,多久以後還會重新檢討?會不會年年砍價,會不會有醫界所擔心的「壓榨價格過頭」?

健保署說,針對108年12月以前健保已經收載的自付差額特材,在這次調整以後就回歸專業自主,未來如果專業上覺得有需要再次調整,才會作進一步討論。自付差額特材並不會像藥價調查那樣每年調整。醫師有意見都可以向醫學會反應,醫學會可以來跟健保署討論,健保署都會尊重醫學會的意見。

二、 大家所擔心的新醫材、新技術的引進是否造成阻礙?

功能/材質分類並非齊頭式收費,而是在 TFDA 仿單確效醫材效能與專業討論下,進行功能/材質分類,確保民眾資訊,讓資訊更透明,在同一功能/材質群組裡,各廠牌依然可以良性競爭。健保署均尊重專業,未來新醫材進入市場,會徵詢學會意見,依程序提至專家諮詢會、共擬會議討論。

三、 各學會是否都知道「極端值管理」的方案?

健保署說明,極端值或許讓大家直接想到科學上的極端值,健保署與醫界的溝通會議上,極端值是學會建議的數值,大家認同超出這個數值的收費是應該調整,健保署會修正看看是否有更好的名詞,不要造成誤解。

健保署指出,有關極端值的管理機制,是6月24日及7月1日自付差額特材相關專科醫學會與健保署,參考國外價格、國內採購價格、醫材比價網價格,以及各醫材功能/材質類別之價格差異等資料共同討論出來,討論的人均具有學會代表性的決策者(如理事長、理監事會等成員),溝通永遠無法滿足每位個別醫師的期待與想法,但不能說沒有溝通、沒有共識,也非健保署單方定義。

最後,健保署強調會與醫界一起努力,溝通不足的地方努力持續修正,最終責任還是要確保民眾權益,讓醫界有快樂的工作環境,強化醫材比價網,資訊公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