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已久的有線電視多年來「萬年頻道」現象影響用戶收視權益,備受各界關注,今(6)日,在由《台灣數位匯流網TDC NEWS》主辦的「打破萬年頻道表·電視內容再升級」論壇上,邀集六位學者針對有線電視的「萬年頻道(表)」探討並發表專題報告,亦邀請各方代表參與,盼透過意見交流集思廣益,加速推動產業正向發展。

本屆NCC委員 8月3日新上任,承諾立法院立委定會針對「萬年頻道」爭議進行變革,《台灣數位匯流網TDC NEWS》總編輯蘇元和表示,5G時代來臨,有線電視也走向數位轉型與邁向智慧家庭的應用發展,然而,「萬年頻道表」卻成為阻礙電視內容提升的絆腳石,相關法規政策仍停留在類比時代未與時俱進、基本頻道區塊也缺乏市場競爭機制。

前 NCC 委員、世新大學兼任副教授暨文化部法規諮詢委員何吉森的報告指出,若以收視率為分潤的唯一標準,恐會引發不合理的排擠效應。目前有線電視收視率最高是新聞台,如以收視率為分潤標準,將有四成頻道授權費歸新聞台,不到三成的分潤歸電影與戲劇台,衝擊最大的將是綜藝節目與兒童節目,未來將影響業者投入製播相關節目的意願。

而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劉定主張,應該讓競爭取代管制,建議NCC勇敢放手,回歸市場機制,創造「管制革新」與「有線電視內容革新」的雙贏局面。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黃銘輝報告指出造成「萬年頻道表」現象包括:主管機關有線電視頻道上下架的高度規管市場面和系統業者與頻道業者的垂直整合以及分潤機制等。雖然行政法院判決許可NCC否准移頻申請,但判決仍有爭議且欠缺說服力,包括移頻是系統業者營業自由與言論自由基本權之行使權;視閱聽大眾的收視慣性是否等同於「消費者權益」等都有待進一步釐清。

黃銘輝教授也提到,行政法院因在審查NCC時,採取過於尊重機關的「低度審查」,間接給NCC在審查業者移頻的申請時,有肆意判斷事實以及解讀法規的空間,造成「司法棄職」(judicial abdication)結果。想打破萬年頻道表,可從行政法院轉變審查態度開始。因為,只有當法院願意在機關過度干預業者頻道編輯自由的時候,給予當頭棒喝,NCC才有動力真正做出改變。 

《台灣數位匯流網站TDC NEWS》今主辦「打破萬年頻道表·電視內容再升級」論壇,盼透過意見交流集思廣益,加速推動產業正向發展。   圖:《台灣數位匯流網站TDC NEWS》/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