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葉臻新北20日電)罹患漸凍症的青年胡庭碩昨天凌晨要搭三重客運返家,被司機以電動代步車非輪椅為由拒載;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今天表示,上午已依公路法開罰業者新台幣9000元。

胡庭碩昨天凌晨12時許,要從捷運蘆洲站搭三重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857公車回家,公車司機卻以他的電動代步車非輪椅為由拒載,所幸等了10分鐘,下一台三重客運857公車讓他上車,他才順利到家。

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林詩欽表示,經調閱相關影像,已確認有拒載情形,經了解司機是新進駕駛,不熟悉可上公車的身心障礙輔具規定才誤判。

林詩欽說,據交通局統計,公車業者最常遭民眾申訴項目是「過站不停」,今年1到6月共189件申訴案,但逐年減少。

林詩欽表示,過站不停有時是駕駛開較快,沒注意站牌有乘客,也有些是當時公車站區停放載客公車較多,司機見狀後直接開走。

林詩欽說,公車過站不停或拒載,都是依公路法罰9000元到9萬元,開罰金額會考量路線是否常違規,累犯就加重處罰。

此外,新北市吳姓女子7日帶2名幼兒要搭新店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營運的公車,大兒子上車後司機卻將車駛離,無視大兒子在車上3度告知「媽媽還沒上車」,導致吳姓女子揹著小兒子追了公車一小段,最後用電話和大兒子連絡上,兩人才在下一站會合;交通局當時依公路法罰業者3萬元。(編輯:李明宗)109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