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本魯還在文經社時,替「外籍新娘成長關懷協會」理事長黃乃輝來自柬埔寨的妻子強娜威,編潤整理口述自傳《來自天堂的新娘》時,認識了一些在台柬配。

原本我以為她們與台灣人的語言文字,甚至飲食習慣都差異很大,適應力一定不及在台中配。結果卻出乎意料,她們往往比中配更容易融入台灣社會。她們對台灣政府或是人民,也沒有任何抱怨或詛咒,與某些高度政治性的中配團體完全不同。

根據2018年4月內政部移民署與戶政司的資料,在台外配人數最多的就是中配355,228人,佔66.38%。排第六的柬埔寨僅4,312人,佔0.86%。而且很多中配還是透過自由戀愛嫁來台灣,原本在中國的社經地位與教育程度都不低,照理說她們在台灣生活,應該更容易適應才是?結果卻相反,在本魯看來,關鍵就在於心態。

根據2007年的資料顯示,當時在台擁有合法居留權的柬配大約2千餘人,但自2005年10月24日起,內政部就將所有柬配申請歸化案一律駁回。原來外交部查證露發現,柬配在台申請歸化國籍時,提出的「喪失國籍證明」文件都是偽造的,據說還要追究這些柬配偽造文書刑責,判刑定讞後可能被遣送離境。

為什麼這2千多個在台柬配會犯偽造文書罪?背後也有個很悲慘的原因。原來台灣與柬埔寨從未建交過,雖然1995年雙方因貿易往來,台灣在金邊設有能辦簽證的代表處。但1997年現任總理洪森政變成功後,為了表達柬埔寨政府的親中立場,竟片面關閉台灣駐金邊的代表處迄今。

柬埔寨的「一中政策」,執行得比北京更誇張。不僅完全不承認台灣任何官方文件,連台灣把對柬埔寨的文書認證業務,交由駐越南胡志明市辦事處兼辦後,柬埔寨政府竟命令該國駐越大使館,拒絕協助台灣認證所有柬國發出的所有相關文件。以致2千多位在台柬配,因為無法取得柬埔寨官方的放棄國籍證明,才出現可能是婚姻仲介業者代辦偽造的證明。

柬配在台人數少,且多是透過婚姻仲介商媒合,原生家庭大多貧困,本身教育程度也不高。因為柬埔寨執政者對台不友善,害得這些已經嫁來台灣多年,小孩也都生了的柬配,始終拿不到台灣國籍,無法打工貼補家計,現在還可能觸法而遭遣送。

消息一見報,很多公益團體奔走聲援,媒體也大幅追蹤報導她們的困境,內政部與外交部等機關,多次開會協調後,竟破例在2007年3月28日,引用國籍法第9條「但能提出因非可歸責當事人事由,致無法取得該證明並經外交機關查證屬實者,不在此限」的但書規定,讓所有柬配都不用再提喪失國籍證明,直接完成歸化,取得台灣國籍。

她們是在幫中配?還是害中配?

原本就弱勢的在台柬配,遇上因親中而仇台執政者,完全像是待宰的羔羊,卻得到了台灣人民、媒體與政府三方面的善意回意。看似無解的難題,一夜之間雲淡風輕。可是回頭看在台中配的問題,卻又是完全相反的走向。

2020年2月15日《新頭殼》報導〈王定宇起底「誰是鍾錦明?」 鼓吹放棄台灣國籍 擁抱中國的人〉:

「武漢肺炎全國警戒,防疫指揮中心對於陸配子女政策多次變動,引起各界討論。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會長鍾錦明14日稱 :『我們要回家就好,防疫不是我們的事』,引起民眾撻伐。

立委王定宇今(15)日在臉書起底鍾錦明,『一個在2018年(10月2日)鼓吹放棄台灣國籍,擁抱中國國籍的人;現在又要求台灣政府讓無台灣國籍中配、子女入境,而且擺明防疫不關他的事。』……

王定宇表示,台灣的中配組織非常多。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主打中配權利,包括縮短拿身分證年限、取消結婚面試等。王定宇指出,雖然中配拿身分證比外配久,但中配取得居留權都比外配快,前總統馬英九任內還把8年縮短為6年,他們還想縮至4年。也因為這樣,鍾錦明一直對民進黨有高度敵意。陳水扁執政期間,(2004年7月28日)就不滿政府禁止兩岸婚姻廣告,說這是歧視。

王定宇強調,兩年前配合中國的滲透,鍾錦明出面鼓吹,已經有很多人想放棄台灣籍,成為真正的中國人。今年初(1月2日)『反滲透法』剛通過時,鍾錦明也出席國民黨記者會,痛罵這是獨裁。……」

其實鍾錦明與他率領的中配團體,經常配合「祖國」在台的各種活動。例如2008年馬英九執政後,10月22日他率中配赴警政署前,抗議警方保護不利,以致「欽差大臣」張銘清在台南遭抗議團體圍堵。11月3日他又率中配到北美館前,恭迎更高一級的「欽差大臣」陳雲林來台。

台灣是民主國家,中配在歸化取得公民權後,要表達「加速與她們的祖國統一進程」,只要不是跟「愛國同心會」的張秀葉那樣,不斷在街頭公然行使暴力,甚至公然接受來自中國的資助,「主張統一」確實在台灣是屬於要受保護的言論自由。

但這樣的中配團體是公益性質?還是統派政黨?甚至是中國駐台組織?鄉民們也自有公評。

「團聚權」是哪一國的基本人權?

鍾錦明與他率領的中配,在媒體上總是「一哭二鬧三下跪」,爭取她們所要求的「團聚權」。

2020年6月17日《新頭殼》報導〈家長跪求政府高抬貴手 讓「小明們」回家團聚〉:

「受武漢肺炎疫情影響,沒有我國國籍的陸配子女『小明們』至今無法回台。約有30多名父母親,今(17)日下午到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與行政院陳情,甚至集體在高溫的戶外下跪陳情,呼籲政府讓『小明們』回家。

由『小明』家長組成的『台灣滯陸孩童父母自救會』今天上街陳情,陳情的小明家長們一度在行政院門前下跪,高呼『政府高抬貴手,讓我家人返台』的口號,盼政府能讓他們的家庭團聚。……」

據《新頭殼》記者謝莉慧拍攝的照片,這些「一哭二鬧三下跪」的中配,手持「團聚權是基本人權」的標語。問題是各國憲法都只明文保障國民的平等權、自由權、受教權與參政權,但「團聚權」到底是哪一國憲法裡的基本人權?

世界各國政府的移民局,都會對非國民的入境、居留與歸化做出行政裁量,這原本就是代表該國的主權。外配前段婚姻的子女,在排序上與外配本人不同,全世界有哪一國不是這樣?請問在美國的中配,有可能去美國移民局前「一哭二鬧三下跪」,抗議當局不准她前段婚姻的子女入境,妨礙她的「團聚權」嗎?

但少數狂妄無知的在台中配,總是將台灣矮化成香港,認為台灣政府對中配及其前段婚姻子女的入境、居留與歸化,必須比照香港特區政府,完全尊從北京的指示。為什麼她們在美國不敢做的事,在台灣就肆無忌憚?這種心態確實很值得深究。

「受教權」該向哪國政府爭取?

2020年7月1日《新頭殼》報導〈「小明」苦等5個月回不來 〉:

「國民黨今(1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小明們』已經長達156天被迫與家人分離。……帶著2名孩子的黃太太表示,他是有3名孩子的中國西安籍媽媽,大兒子是前婚子女,……

黃太太表示,這情況一晃已經半年了,學校都快要放暑假了,在中國上學是要有學籍,但他們是在台灣上學,在中國沒有學校會收沒有學籍的學生……」

各國憲法所規定的義務教育,都是針對國民的受教權。這些中配前段婚姻的子女「小明」,在台依親居留時依然拿的是中國國籍。「小明」既然還是中國籍,為什麼這些中配團體不敢去向中國政府爭取「小明」該受義務教育的「受教權」,反而是向台灣政府要求非國民的「受教權」?

買中國人壽保險,找台灣人壽理賠。這不是笑話,這真的是很多中配的思維模式。中配為何比其他外配更難融入台灣社會?歸根究底還是在於心態啊!